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本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告,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锦兴皮革有限公司始创于2004年,系外商独资企业,位于晋江市安东工业园区。为了适应皮革工业发展的要求和市场需求,适时扩大产能、提高产品质量,同时更好的执行国家节能降耗政策、保护环境,该公司拟在安东园区预留工业用地新建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项目。拟建厂区占地面积为57211m2,建筑总占地面积为25744.23m2,总建筑面积为94344.61m2。
二、建设单位
锦兴皮革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东石镇安东开发园区内;联系人:柯总;电话:0595-8552599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厦门大学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映雪楼;联系人:小高;电话:0592-2184656,电子邮件:feiying1000@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对项目建设范围内及周边的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等现状调查及评价;分析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当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方面的建议,并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工程方案;您认为项目施工期和工程建成后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因素主要有哪些;您认为本项目应注意哪些环境问题及采取哪些环境保护措施;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您对项目建设所受的影响有何要求;您对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本公示发布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厦门大学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