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华光居委会农民公寓式住宅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为改善华光村居民居住环境,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华光居委会出资在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华光居委游泳池洋坊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规划总用地面积33224.2m2,其中净用地面积27572.1m2,道路用地面积5652.11m2,分A、B两个地块同时建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规划文件,本项目的主要使用功能包括住宅、商业和停车场,现已进入装修阶段。总建设规模如下:总建筑面积为140549.8m2,其中住宅面积为113721.02m2,商铺面积为3641.35m2,公共面积为1109.63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2077.8m2,建成后使该片区形成集商业及居住为一体的综合生活社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华光居委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36945678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古工
联系电话:020-86882122
传真:020-86882122
联系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510115)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次公众公告
⑤公众意见调查(将在本网站次公告期间开展)
⑥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
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或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方式:
(1)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并传真到(020)86882122。
(2)来电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14年3月10日。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华光居委会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