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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4/3/5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4/3/5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受广西广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南宁市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稿编制。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宁市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广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自治区公益性项目片区,项目东临平乐大道、西临明月东路、南临宋厢路、北临明辉路。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173316.54 m2,总建筑面积为805219 m2,主要划分为三大功能区:项目用地西侧为酒店功能区,占地面积37668.85m2,五酒店规划建筑面积为78549m2;项目用地中部为公寓住宅区,占地面积54200.87m2,建筑面积272478m2;项目用地东侧为商务办公区,占地面积81446.82m2,建筑面积454192 m2。建设内容还包括道路、绿化、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

  (二)项目污染源情况

  1、废气

  项目营运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机动车辆进出地下停车场时产生的少量汽车尾气、厨房燃料废气和餐饮油烟、停电时启用备用柴油机时产生的少量废气、垃圾恶臭和公厕恶臭等。主要污染物包括CO、NOx、SO2、烟尘、THC、餐饮油烟等。

  2、废水

  项目营运期的水污染源为员工、客人、住户的生活污水以及酒店、1#办公楼食堂、综合商业楼的餐饮废水,主要污染物包括COD、BOD5、SS、氨氮和动植物油。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397.25 m3/d,废水污染物产生量为COD 496.0 t/a,BOD5 248.0 t/a,SS 225.5 t/a,NH3-N 49.6 t/a,动植物油62.0 t/a(一年以365天计)。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终排入邕江。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商业活动噪声、机动车噪声、其他设备噪声,其中设备噪声包括空调机组噪声、冷却塔噪声、水泵噪声、备用发电机噪声、餐饮风机噪声等。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员工、住户和客人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化粪池的污泥等。

  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广西规划馆位于本项目酒店区的向、办公区的下风向、住宅区的侧风向,广西规划馆西厂界的常规大气污染物NO2、CO、PM10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根据2012年南宁市环境质量公报,邕江上游老口断面水质为优,符合Ⅱ类水质标准;江南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的水塘江和下游的蒲庙断面水质良好,满足Ⅲ类水质标准。

  根据2013年12月南宁市环境质量信息月报,12月份监测的包括水塘江、蒲庙在内的邕江6个断面均能达到水功能区目标要求,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位于本项目南面的广西规划馆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拟建项目东北面平乐大道交通噪声现状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限值。

  (四)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城南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扩散井(编号UW3)的各项地下水质监测指标浓度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评价区地下水水质总体良好。

  三、环境影响分析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果

  项目在地面停车位附近应多种草植树进行绿化,设置相应的绿化隔离带,以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地下停车场内建议采用合理布局通道、车位,加强管理等手段来减少塞车,减少汽车低速进出停车场,以降低等污染物的排放。机动车尾气污染物通过室外大气扩散以及绿地的净化,对项目区内环境和外环境影响较轻。

  本项目运营期各餐饮集中区和住宅区使用清洁能源及高效的炉灶设备,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厨房燃料废气通过内置式餐饮专用烟道在楼顶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脱油烟处理后通过内置式烟道楼顶排放,排放高度高于楼顶1m,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不低于85%,经处理后,油烟废气的排放浓度达到GBl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大型规模标准2.0mg/m3,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备用发电机的使用率很低,使用的燃料属于清洁能源,排放污染物浓度很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备用发电机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气经烟气净化、冷却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项目垃圾临时收集点拟建成封闭式,并限定开放时间,定期开放,随堆随运,减少垃圾的堆放时间,由环卫部门每天二次直接上门收集,每天清运,及时清洗地面,其产生的恶臭气体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公厕应保持厕内清洁,公厕四周加强绿化环绕,夏季高温季节加强环境管理等,公厕排放的H2S和NH3等恶臭污染物极少,恶臭污染物经扩散、稀释,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恶臭污染。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果

  本项目的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系统,雨水排入市政道路城市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用化粪池处理,食堂餐饮污水用“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经江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后终排入邕江。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量仅占江南污水处理厂工程处理规模的0.7%,并做到达标纳管,因此本项目的废水纳入江南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

  项目营运期正常情况下设备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机动车噪声对厂界及敏感点噪声影响的贡献值不大。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果

  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对废纸、废金属、塑料、橡胶等可回收的垃圾由指定部门统一回收,剩余的垃圾、花草、灰土等可填埋的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当天垃圾当天运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本项目化粪池污泥全年产生量约180.6t,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果

  项目建成后,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有机搭配而成的人工植被将代替原有结构单一的次生植被,使项目区内的植被结构层次更加丰富,有利于环境的改善。

  项目范围内原有野生动物主要为蛇类、鼠类、鸟类、昆虫等一些常见的小型动物,且数量极少,因此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

  四、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餐厅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后通过统一设置的排烟道引至屋顶排放,以减小其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备用发电机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气经烟气净化、冷却装置处理后排放,并设置专门的排烟道引至楼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垃圾收集点布置建议采用封闭式设计。运营期物业管理部门与环卫部门协商,制定垃圾转运计划,确保每天收集的垃圾当天全部转运完毕,禁止垃圾在收集点过夜,设专人负责管理垃圾收集点,并喷洒消除臭液,同时作好防渗漏措施。

  地下室采取机械强制通风,加强空气流通,保证地下车库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等;控制小区的车流量;加强对送排风机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地下车库排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地下车库出入口周围应加强绿化。

  室内装修应采用环保型装饰材料和环保型建筑涂料,装修结束后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对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达到相关环境标准后才能交付使用,以确保室内空气环境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用化粪池处理,食堂餐饮污水用“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后,经明月东路、宋厢路、明辉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乐大道后往北流入五象大道,进入江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后终排入邕江。根据《南宁市截污治污三年攻坚计划(2013年-2015年)》,江南污水流域平乐大道污水管工程(南宁大桥-玉洞大道)于2011-2014年完成。明月东路、明辉路2014年底竣工,污水管网相应建成。

  废水经自行处理后排放对市政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厂的构筑物不会有特殊的腐蚀和影响,同时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进行。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污水排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三)噪声控制与防治措施

  备用发电机、抽水泵、风机等均置于配套设备用房内。电机房进行围护结构隔声处理,设隔声门;空调机房设防火隔声门、吸声顶棚,机组做隔振处理,通风机进、排风口安装消声器道,设备基础做隔振处理;各类水泵进出口管道设避振喉和弹性吊架,设备的进出口及管道的连接处采用软连接头以减少振动的传递。通过各种措施可有效地控制设备噪声。

  加强活动噪声管理,控制使用高音及重低音喇叭数量的声压级,尽量减小不利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并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建设符合《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和《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建设带动周边区域发展,对促进广西、南宁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环境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实施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程度,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示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邮编:530022

  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0771-2289764

  (二)广西广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中越路7号东盟财经B座5楼

  联系人:潘工

  联系方式:0771-4952669

广西广通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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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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