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水性塑胶涂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韶关市兴亚表面活性剂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1-8819669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长乐村合成氨厂铁路东侧韶关市兴亚表面活性剂有限公司厂区内
占地面积:1172m2。
项目投资:1000万元。
评价单位: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刘工,电话:0751-8632303
地 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6号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车间清洗废水及纯水机浓水,上述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项目初期雨水通过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经沉淀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的废水通过管道排至厂区西面的排污渠,终排入北江“沙洲尾-白沙”河段。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的粉尘废气。粉尘主要产生于水性涂料生产过程粉料的投料、研磨等工序,粉尘废气拟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使用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条15m的排气筒外排。
3、噪声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技术先进,做工精良的低噪声设备;②大型振动类噪声设备分别设置减振基座;小型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罩、隔声墙,如各种风机、各类提升泵;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使其工作状况良好;④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加强绿化。经过以上的隔音降噪处理后,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可降低15~25dB(A),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滤渣及废滤网、废包装材料和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后对当地环境不造成影响,生活垃圾属一般废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结论
由报告书预测结果可知,由于本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小,污染因子较为简单,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外排废水对北江水质浓度的增加贡献较小,污水排放引起的污染物浓度增量在叠加现状值后,不会超过Ⅳ类地表水质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的污水排放对北江评价河段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由报告书预测结果可知,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对各环境敏感点的大气质量影响很小;事故排放情况下,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不大,不超过评价标准限值的10%,远远低于标准限值,各关心点的浓度贡献值也较低。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常运作,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并在发现事故排放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对大气环境及周围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范围为80-92dB(A)。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噪声影响值明显下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结论
经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后,本项目无固体废弃物外排,对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化工原料在运输、储存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和等重大污染事故风险,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如泄漏、火灾、等,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项目可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报告书简本可到韶关市兴亚表面活性剂有限公司或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索取查阅(地址:韶关市兴亚表面活性剂有限公司——韶关市浈江区乐园镇长乐村合成氨厂铁路东侧;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韶关市新华北路36号)。
2、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调查采取问卷调查方式。问卷发放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居民。任何单位、个人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见上页)反映意见,详细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将随后发放,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在沙梨园村委、金沙社区居委、长乐村委、村头村委、新村村委、乐村坪村委、市八中、行之实验学校、长乐小学、中村、华屋村、东坝新村、新村等13个敏感点共派发100份公众调查表,同时征求各敏感点所在村/居委会及所在单位的意见,并在韶关市环保公众网(http://www.sgepb.gov.cn/)进行公告。征求主要事项包括:
⑴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⑵该项目是否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生活水平?;
⑶该项目可能对您造成何种影响?;
⑷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何评价?是否同意报告书中观点;
⑸其它。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2014年3月5日至3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韶关市兴亚表面活性剂有限公司
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