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环示[2014]101号
一.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德清悦达五金加工厂
法人代表:方明明 联系人:方明明 联系电话:13655823123
通讯地址:德清县雷甸镇双溪村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国都商务大厦707
联系人:俞成伟 联系电话:8830591
三.项目审批单位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8072471、8063072
四.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年表面处理、喷塑各类型材30万平方米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雷甸镇双溪村
行业类别:金属制品业(C33)
建设规模:年表面处理、喷塑各类型材30万平方米
五.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环评系补办,企业老项目生产工艺已调整,与本项目生产工艺一致。主体工艺描述如下。
外购的金属原件经过筛选后先上挂,之后进入除油槽对工件表面进行脱脂除油,再经过2道水洗工序之后利用行车吊车沥干,再吊装进入磷化槽,进行表面磷化。磷化是使金属与磷酸或磷酸盐发生化学反应,在其表面形成一层稳定磷酸盐膜的处理方法。磷化给基体金属提供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可防止金属被腐蚀。磷化完毕后经过2道清洗工序,清洗完毕后再通过预烘干工序将工件表面的水分去除,再入喷涂线进行静电喷涂,使塑粉吸附在工件表面。后进入升温炉加热使塑粉熔化,熔化的塑粉在工件表面流平、冷却固化,即在工件表面形成坚硬的塑料膜,再对工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即为成品。
注:①本项目脱脂后、磷化后分别设有2个清洗水池,清洗水池水体每3天更换一次,换水时,仅清空水洗槽1(或水洗槽3),然后将水洗槽2(或水洗槽4)内的清洗水泵入水洗槽1(或水洗槽3)中,再在水洗槽2(或水洗槽4)注满新鲜水。
②本项目供热采用燃烧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的方式获得。
六.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污水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标准后,委托由雷甸污水处理厂清运处理。预计对终纳污水体――京杭大运河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其水质仍可维持在现有水平。
(2)脱脂清洗废水、磷化清洗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脱脂清洗废水、磷化清洗废水经公司自建的污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标准后,委托由雷甸污水处理厂清运处理。预计对终纳污水体――京杭大运河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其水质仍可维持在现有水平。
②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有易糜烂的特点,拟定点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不排放,对当地环境无影响。
(2)生产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喷涂线上收集的塑粉,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排放;槽渣、灰渣经过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不排放;液体药剂原料包装桶经收集后统一由原料供应商回收,不排放,对当地环境无影响。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因此项目建成营运后区域声环境质量能维持所在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喷塑粉尘
喷塑线自带有粉末回收装置,粉末经回收后重新用于生产,尾气在喷塑线内部循环,仅有少量的粉尘会通过设备的缝隙,工件的进、出料口逸出,预计逸出量仅为0.75kg/a(随负压风机抽气向外界排放的颗粒物量很少,其排放量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微量的粉尘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忽略,预计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生物燃料燃烧废气
本项目供热以压缩成型生物质材料作为燃料,压缩成型生物质材料燃烧时SO2产生量极少,基本可以忽略,其烟尘的原始产生浓度为1000mg/m3(产生量约4.32t/a),在除尘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其对烟尘的去除率在90%,届时烟尘的排放浓度约为100mg/m3(排放量0.432t/a)。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物燃料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该废气中的烟尘排放浓度约100mg/m3,能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有CODCr、NH3-N。
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规定:建设项目同时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应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全部核算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必须按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替代要求执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明确总量削减比例的按规划执行。
本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环保准入要求:新建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须替代削减1.5倍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根据浙环发[2009]77号,建设项目所排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则水污染物总量可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中,但超出1:1部分的总量仍需区域削减替代。本项目废水可纳入乾元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故CODCr1:1部分可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中,超出1:1部分需申请区域削减替代解决,即本项目CODCr需替代削减量为0.03735t/a,NH3-N需替代削减量为0.00498t/a。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由企业通过排污权交易有偿取得。
项目环境影响的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生产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较轻,只要企业重视环境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在全面落实了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在所选地址实施是可行的。
七.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八.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德清悦达五金加工厂
3、环评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九.公示时间
2014年4月8日——2014年4月16日(7个工作日)
十.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行政服务环保窗口电话:8072471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