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新型污泥深度脱水调理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22日
1、说明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受上海佰纷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开展金山区新型污泥深度脱水调理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次信息发布。
上海佰纷实业有限公司、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金山区新型污泥深度脱水调理剂项目
(2)项目地点:金山工业区春华路535号
(3)项目所属行业: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4)项目内容:本项目通过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年产新型污泥深度脱水调理剂8200吨。
3、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上海佰纷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金山工业区春华路535号 邮 编:201512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8616390018
4、评价机构概要
评价机构: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0号/上海市黄陂北路9号16楼
邮 编:315103/200003
联系人:杜工/沈工
联系方式:0574-87975069/021-63903366 (电话) 0574-87975611 (传真)
电子信箱:duhaiguang.snec@sinopec.com/ shsicchp@163.com
(来函请注明“华界化学储罐技改项目”)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按照收料——编制文本——修改审查的流程开展。
在收料阶段将调查拟建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项目自身情况,同时收集有关项目所在地的气象、现有环境质量、行政区划、社会经济发展等关联信息,为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供基础资料。
在编制文本阶段将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完成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的识别、预测和后果评价工作,明确说明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出为保持或改善周边环境质量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在该阶段的后期,将以公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形式再次向公众公布项目信息,以征集相关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在修改审查阶段,评价单位将汇总各方意见,将编制完成的报告书提交建设方内部审查以便修改完善,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仅接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3、4 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职业、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