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襄阳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樊城衡庄保障性住房功能区项目”环境影响信息予以次公布,请广大公众踊跃参加,并该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本工程环境影响研究工作。
一、公示内容
襄阳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樊城衡庄保障性住房功能区项目环境影响次信息公示内容见附件《襄阳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樊城衡庄保障性住房功能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一级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
(1)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环保部门反映。
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8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20号
联系人:刘颜蒂 联系电话:15117264151
电子信箱: ep@gzep.com(请注明“襄阳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樊城衡庄保障性住房功能区项目”)
(2)建设单位:襄阳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新华路7号
邮编:441000
联系人及电话:宋亚欧 0710-3126131
四、附件:《樊城衡庄保障性住房功能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项目概况
樊城衡庄保障性住房功能区项目位于襄阳市樊城区云兴路以西、廖家庄路以东、中原路以南、春园西路以北,隶属于衡庄社区管辖。项目由8个相邻的地块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用房、住宅及配套辅助用房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62603㎡,净用地面积282781㎡,城市道路面积76383㎡,公共绿地面积3439㎡;地上总建筑面积85913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28922㎡,商业建筑面积92615㎡,公建辅助用房(含物业办公、学校、菜市场、医疗站等)建筑面积37593㎡;地下室建筑面积160191m2;住宅总户数7209户;机动车停车位5350个(其中地上579个,地下4771个)。
2、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2.1施工期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扬尘
施工期粉尘贡献浓度已超过规定标准限值,施工期对拟建地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大。
(2)施工噪声
施工期间其施工场界的噪声将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对项目周围环境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2运营期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住宅区厨房燃料燃烧烟气、厨房油烟:厨房燃烧废气、油烟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甚微。
营运期机动车尾气:地下车库设独立的通风设施,采用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装置,通风口设置成百叶窗式,通过绿化将其设置为隐蔽排放口。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机动车尾气污染物通过室外大气以及绿地的净化,对小区内环境和外环境影响均较轻。
恶臭废气:恶臭主要来自垃圾收集房产生的垃圾发酵臭气,其主要成份为H2S和NH3,此外还有甲硫醇、甲胺、甲基硫等有机气体。这些气体挥发性较大,易扩散在大气中,而且部分气体刺激性气味大,可能给住宅社区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带来一定影响。垃圾收集房产生的恶臭与保洁、及时清运密切相关。建议该项目垃圾收集点做好及时清运工作,保持垃圾收集点清洁卫生,定期消,防止蚊蝇滋生,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后,该项目所排废水浓度有所降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标准的要求,截入鱼梁洲污水处理厂终排入汉江,环境影响可控。
(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噪声源经5m衰减后,噪声值即符合评价标准,对环境影响轻微。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对报纸、瓶罐等回收出售给专业收购人员综合利用;废日光灯管和废旧电池等有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堆存;一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到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只要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固废的管理,及时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小区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的习惯,则项目投入运营后生活垃圾不会对周围居民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由于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各种原有植被遭到破坏。植被类型和面积发生变化。项目建成后,项区内出现了建筑物和各种绿化树种或草种,项目的建设将增加区域环境的绿,改善区域环境。
项目地为城市生态系统,主要为城市居住环境,不会带来物种的消失或减少。
3、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3.1施工期
(1)施工场地扬尘
加强管理,标准化施工,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档等措施。
在土方挖掘、平整阶段,运土车辆必须做到净车出场,施工场地道路经常洒水,及时清理漏洒在地上的沙土、水泥,对于进出车辆实施限速,场地出口处设车辆通过刮泥铁板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搅拌等作业。
(2)施工噪声
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基础打桩应采用静压桩。合理布局,使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
经常对产生噪声设备进行维护,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值,对高噪声设备严禁夜间施工。
(3)施工废水
加强施工期污水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各类污水进行格栅、沉淀处理后作为施工用水重新利用。
在施工工地周界应设置排水明沟,避免二次污染。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农灌。
(4)固体废物
对拆迁垃圾和建筑垃圾,必须按照市容环卫、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统一交由建筑渣土管理处统一清运处理。
基础开挖的弃土,应妥善堆存,用于场地平整,以减少弃土外运造成的扬尘污染;将混凝土块、废砖等弃渣可用于回填低洼地带,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5)生态保护
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和对植被的影响。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增设必要的临时雨水排水沟道,夯实裸露地面,尽量减缓雨水对泥土的冲刷和水土流失;弃土和施工废料及时清运;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路面硬化和空地绿化,搞好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到边坡稳定,岩石、表土不裸露。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构筑较高的土坡,建议使用植草固定;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的土石方开挖工作。
植被恢复措施:对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均进行植树种草绿化。
3.2运营期
(1)废气
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应通过通风系统将废气抽至楼层顶端高空稀释扩散。保证地下车库的换气次数(6次/小时),确保地下车库内的污染物浓度达到《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2-1996)中污染物的允许浓度限值,尽可能减少地下车库内汽车尾气污染物浓度。
居民厨房燃料燃烧废气采用管道天然气,不采用煤,使用高效的炉灶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废气污染物产生、排放量。
住宅油烟应经油烟吸收装置除油烟后,集中收集经竖向专用烟道于各住宅楼顶集中排放,同时各住家卫生间废气也经竖向专用通风井引至各住宅楼楼顶集中排放,避免各家各户使用抽油烟机产生的滴油现象,提高厨房烟气治理效果,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2)污水
该项目产生的污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标准后,排入鱼梁洲污水处理厂,终排入汉江。
(3)固体废物
小区垃圾房布置在尽量远离居民楼处,以绿化带隔离,且采用封闭式,以降低恶臭气体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垃圾分类是目前城市垃圾处理的一种方式,是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有效途径,因此在小区内设垃圾分类装置是必不可少的。住户应将生活垃圾分类打包送往指定的垃圾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理,商业垃圾全部回收售于废品回收站。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地下车库风机、水泵、配电房机组等,另外还有设备的低频噪声。车库、水泵、配电房机组均位于地下层独立房中,设备尽量远离建筑的承重梁。地下室采用混凝土结构,顶层厚度大于200mm。水泵房、风机均采取减震、隔声处理,对商铺噪声应加强管理。
4、环境政策符合性分析
4.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经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该项目属于允许类。
4.2城市规划合理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襄阳市樊城区云兴路以西、廖家庄路以东、中原路以南、春园西路以北,项目所在区域地块规划为规划居住配套商业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襄阳市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
5、清洁生产结论
该项目建成营运期,充分考虑了环境保护的因素,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拟建项目在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产生排放各方面均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的目的。
6、公众参与结论
大多数人对该项目的建设持赞成态度,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当地人民的居住水平、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公众对环境污染问题也表示出极大的关注,特别是施工期的噪声、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所有被调查公众均提出要加强环境治理及环境管理,公司对于公众关注和担忧的环境影响问题十分重视并采纳公众意见,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强三废治理,切实落实污染治理措施以及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是公众可以接受的。项目所在地衡庄社区居委会已对本项目给出了同意建设的意见,认为该项目的施行可改善区域环境。
7、环评总结论
樊城衡庄保障性住房功能区项目由襄阳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投资29.3亿元。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建成后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项目建成后的废气、噪声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小区生活污水、商业废水采用标准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鱼梁洲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只要该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且运营期配套的商铺用途必须符合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的规定和《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58 号),以及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行业。
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加强环境管理,同时该项目按拟定设计规模和建设方案进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