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单位武汉新港张家湾港区黄冈晨鸣林纸一体化项目综合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信息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武汉新港张家湾港区黄冈晨鸣林纸一体化项目综合码头工程位于长江中游黄州河段的巴河水道中下段北岸,上距鄂黄长江大桥约5.4km,下距巴河河口约3.5km。其上游侧紧邻国盛综合码头,下游为鄂海船厂。本项目为黄冈晨鸣林纸一体化项目的配套码头工程,建设5000DWT散货泊位2个,5000DWT件杂泊位2个,拟使用国盛码头至鄂海船厂之间未利用岸线中的568m岸线,拟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2015年9月建成投产,工程总投资为35120.3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建设单位进行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进行次公众公告;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并征求公众意见,汇总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书。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三.反馈途径、采纳方式及公示时间
1.反馈途径:您可以通过本项目信息公示网站,也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备注: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2.采纳方式:评价机构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您宝贵的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环保主管部门反映。
3.公示时间:公示期为10天,自上网之日起计算。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
2、联系人:孙部长
3、联系电话:15975988129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八一路33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7-87863566
电子信箱:hauger@126.com
建设单位: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