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襄阳楚天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百吨亚胺、3百吨炔醇和肼基吡啶、1万吨醚聚合物、50吨茉莉酮、1千吨菠萝酯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襄阳楚天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吨亚胺、300吨炔醇和肼基吡啶、10000吨醚聚合物、50吨茉莉酮、1000吨菠萝酯项目
建设地点:襄阳市余家湖工业园
项目概况:襄樊市楚天源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襄阳市余家湖工业园区内。公司股东完全拥有以上四个系列产品先进、成熟的生产技术和销售渠道,出口产品将超过总产量的50%。为适应市场需要求,在现有厂区预留的空地或预留车间内建设年产200吨亚胺、300吨炔醇和肼基吡啶、10000吨醚聚合物、50吨茉莉酮、1000吨菠萝酯项目。
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襄阳市楚天源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杨九林 0710-372383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张鑫 0710-3721501
电子信箱:zhxdexx@163.com(注明“楚天源公司亚胺、炔醇和肼基吡啶等项目”)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项目环评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2)建设单位进行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建设单位进行次公众公告
(5)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2)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3)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4)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建设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与该项目的相对位置:
2、您是如何知道本项目的建设情况?
3、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必要?
5、您认为本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6、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会给本地区带来哪些环境影响?
7、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您及您家人今后在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经济收入等方面总体的影响是?
8、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后可能对本地的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9、您对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有何具体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通过①邮寄信函②发送电子邮件③电话联系。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