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占地18636.91m2(27.96),总建设面积12000m2,购进设备47台(套),年产22500吨水处理剂,其中缓蚀阻垢剂10500吨、阻垢分散剂9000吨和生剂3000吨。
2、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主要为施工期环境影响及运营期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①平整土地,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堆存等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②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③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④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①建成后主要废气:合成反应釜废气、食堂油烟等;
②水污染物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③投入使用后,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源强为70-95dB(A);
④项目运营过程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职工生活垃圾。
3、污染物防治措施
(1)施工期
①扬尘:项目施工期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即将工地与周围环境分隔,可在工地四周设置围护栏,混凝土浆搅拌入棚作,渣土及时清运等,采取上述措施后,能有效的降低扬尘,洒水对施工扬尘特别是对施工场地30m以内扬尘的降尘效果达60%以上,同时扬尘影响范围也减少70%左右。
②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建筑工地泥沙搅拌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小,可直接泼洒地面用于施工场地降尘。
③噪声:项目针对施工阶段的噪声问题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入棚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对建筑物的外部进行围挡。
④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指定地点堆埋;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要以专门的容器收集,及时清运至当地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2)运营期
①废气:项目废气污染均采取了完善的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标准限值。
②废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用生产。
③噪声:压缩机加装消声器,其他产噪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可有效的控制噪声对周围的环境的影响,通过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
④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河北津宏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或综合利用,废气、废水、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了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很小。只要切实落实设计中规定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评价中提出的建议,各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在生产中严格管理,避免在异常工况下运行,该项目对环境影响可控制在一定范围。综上所述,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唐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索取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联系人:史宏雷。联系电话(传真):0315-2040038。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周围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您对该项目的态度;
(2)该项目选址是否合适;
(3)该项目实施后对您生活的影响;
(4)在施工过程中您关心的环境问题;
(5)您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并简要说明原因。
7、公众反馈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河北津宏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米騄 电话:13821369747
评价单位:唐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史宏雷 电话:0315-2040038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2014年8月8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传真(0315-2040038)、电子邮件(tsshjbhyjs@163.com),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