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保护研究所已基本完成《广西广汇低温设备有限公司低温液体运输车及半挂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广西广汇低温设备有限公司低温液体运输车及半挂车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广汇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二、项目简介
广西广汇低温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28日,位于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主要生产低温液体储罐。为促进企业发展,增加产品品种,提升市场竞争力,广西广汇低温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15385万元进行改扩建,建设“广西广汇低温设备有限公司低温液体运输车及半挂车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450辆低温液体运输车及半挂车(其中400辆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50辆低温液体运输车),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入32800万元,利润5979万元,税金2537万元。
三、环境现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环保监测站化对项目现场进行监测的数据分析,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环境良好,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水环境质量较差;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四、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项目建设可能造成不利环境影响主要为运营期的影响,影响分别有:
(1)项目酸洗工艺产生的酸雾;机加工车间对焊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喷砂车间产生的粉尘;涂漆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上述废气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循环用水、酸洗废水等)非正常情况下排放对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3)项目机加工、铆接等工序的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4)项目下料及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废屑;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空桶和废活性炭;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设备清洁过程中产生含油废油布;酸洗车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固体废弃物。以上废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五、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其效果
(1)废气的治理措施方案
①酸雾
酸洗车间产生的酸雾经3个废气吸收净化塔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②焊接烟尘
焊接车间安装排风机加强车间通风,车间内空气质量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限值要求。
③喷砂废气
项目喷砂产生的粉尘采用HK-CL沉流滤筒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装置净化效率83.3%,粉尘排放浓度为10.5mg/m3,粉尘经处理后由1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④涂漆废气
喷漆废气采用滤芯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由1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的治理措施方案
酸洗废水处理站采用调水池+化学混凝池+斜板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废水处理后排入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体废物的治理措施方案
下料及机加工过程中产生废边角料,由回收站收购。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空桶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交由生产厂家回收;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设备清洁过程中产生含油废油布等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交由柳州金太阳公司进行处理。
(4)噪声的防治
本项目新增设备中主要噪声源为机加工、焊接、铆接等,噪声性质属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设计上针对不同性质的噪声源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减振、消音器),尽量降低设备噪声值;在噪声大且间断的工作区域,采取作者佩戴耳罩、耳塞的防护措施。对噪声源采取上述措施后,使设备噪声值大大降低,再加上厂区内及厂界周围的植被、厂区内屏障以及距离衰减等作用,控制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值。
六、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厂区布局基本合理;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和安全作规范,以及严格维护管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正常运行,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人群的影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建设单位只要认真对待本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九、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您在公告发布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应给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重庆市渝州路79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3-68599286
建设单位:广西广汇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773-3568639
广西广汇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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