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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曹妃甸新岛化工有限公司曹妃甸工业区浓海水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4/8/13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4/8/13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河北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㈠ 建设项目概况
曹妃甸工业区浓海水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选址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区华润电厂西北侧,年生产溴素400吨,氯化钾1500吨,精制盐10000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为13627平方米,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包括建设钾富集厂房、蒸发厂房、分离包装厂房、蒸馏厂房、宿舍楼、办公楼等设施。
㈡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
⑴ 施工期环境影响
① 扬尘: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各类扬尘,主要产生于厂区地表平整、土方挖掘、运输车辆的行驶、施工材料的运输和装卸、施工机械填挖土方和挖掘弃土的临时堆存引起的扬尘
② 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及推土机、装卸机、挖掘机,基础阶段的打桩机等。施工机械设备由于持续时间长,是主要的噪声源。
③ 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污染物为SS。生活污水来自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其水质与城市生活污水相同,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⑵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 扬尘:施工工地设置挡板,施工期土石方阶段和土石方清理、转运散料阶段要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散料车辆不得超载并应设有物料遮盖措施,防止洒落。
② 噪声: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应有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施工单位应对现场使用设备的人员进行,严格按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用围档,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音施工机械;施工工地场界周围设置维护设施等。
③ 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施工车辆冲洗水和水泥养护排水,水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施工场地设简易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喷洒降尘。
④ 固废物: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地基挖掘产生的弃土和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大部分用于回填地基,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㈢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⑴ 废气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以及氯化钾、副产品氯化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罐区及装置区产生的溴、氯气、氯化氢,经预测,氯气、溴无组织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溴排放标准参照氯排放标准)。
项目采用国内先进设备,采取加强密闭性能措施,以减少生产装置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限值的要求;蒸馏塔的列管冷却器不凝性气体、溴储存罐装料挥发气、溴储存罐呼吸气体,经管道进入回收塔进行母液喷淋净化,净化后的尾气通过排气管排放;Ⅳ效混合冷凝器的不凝性气体经水环真空泵排气管进行排放;食堂厨房炉灶燃用液化石油气,属清洁燃料,燃气灶产生的废气分散式排放,燃料燃烧后排放的烟气中SO2和烟尘含量很低;职工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净化处理。
⑵ 废水
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氯化钾生产过程中的液体储槽排放的废液以及循环水池排污等,生活污水主要有食堂废水、盥洗、洗浴废水、冲厕废水等。
溴素车间主要废水为吹出塔提溴后的卤水,提溴后卤水排至三友集团使用,食堂油水进入隔油池进行处理,外排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类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标准,氯化物排放执行DB13/831-2006表1规定的500mg/L的排放要求;同时满足唐山市曹妃甸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南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以上废水终排入南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⑶ 噪声
各类泵、风机、螺旋输送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⑷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作进一步处理;氯化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盐泥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滤饼硫酸钙外售做建筑材料。
㈣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曹妃甸工业区浓海水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海洋能源综合利用发展政策,项目选址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产业园区内,项目占地为填海造地,唐山市曹妃甸新区海洋局出具了该项目用海的初审意见,唐山市曹妃甸新区规划建设局已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产业园区签定了企业入驻协议书,符合曹妃甸工业区总体规划。
项目的建设同时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可得到有效防治、对周围环境影响能够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因此,在认真落实国家、河北省和唐山市相应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㈤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联系人:石振森。联系电话(传真):0315-2394204,查阅时间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26日。
㈥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等环境敏感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 您对该项目的态度;
(2) 该项目选址是否合适;
(3) 该项目实施后对您生活的影响;
(4) 在施工过程中您关心的环境问题;
(5) 您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并简要说明原因。
㈦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项目的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名称:唐山曹妃甸新岛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伟;电话:1510059083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振森;联系电话:0315--2394204
㈧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26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传真(0315-2394204)、电子邮(shizhensen@163.com),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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