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中的相关规定,宜昌华信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针对本工程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推荐方案起于宜昌庙嘴长江大桥 (在建) 长江南岸起点龙家台附近, 与庙嘴长江大桥对接,随后路线向西南方向展线,路线跨李家河、过张家湾、并在黄土湾翻越九节墩山梁至童家冲水库以南,经童家冲后路线继续向西南方向经陈家湾, 并在棋盘山东侧山脚展线直至太平桥下穿宜万铁路, 利用铁路设置的卷桥河大桥下穿该铁路; 之后路线经陈家祠堂、 瓦井沟, 并在窄溪附近设置大桥跨越卷桥河后直至新桥坝下穿三峡翻坝高速公路; 路线经过三峡翻坝高速后跨龙家冲、 越池塘湾,直至项目终点鸡鸣坡附近与三峡翻坝高速公路桥边(车溪)互通相接。
本项目推荐方案全长约 13.410km,主要控制点为:起点(龙家台)、宜万铁路交叉点、三峡翻坝高速公路交叉点、项目终点(鸡鸣坡)。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km/h ,路基宽 23m。投资估算31907.02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2379.35万元。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是宜昌城区江北、江南组团相互联系的重要通道,项目建成后有利于促进宜昌市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1)本工程所在区域位于宜昌市西点军区,周边地势多为山丘、农田、水库、鱼塘等,工程建设对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区域景观结构不构成破坏性影响。
(2)本工程范围内无野生危植物分布;区内无国家保护动物分布。
(3)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填方等施工作业会造成地表植被的损失和破坏,应严格施工程序、采取工程措施、实施植被恢复和道路景观绿化措施,将使其与周边区域。
(4)总体上分析,本工程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宜昌市交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宜昌市的区域竞争力,对促进沿线的经济发展和地块改造、改善周边环境有着积极意义。本工程沿线主要为村庄、农田和果园,沿线有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在施工期确实在施工期切实落实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以及落实水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运营期加强上路车辆监管,禁止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全路段禁鸣喇叭,确保区域声环境功能达标,减少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并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使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通过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和水保措施后,能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允许的范围以内。
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公众均表示支持项目建设,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对于工程建设带来的征地影响,绝大部分公众要求按照国家及湖北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理。
经综合分析,评价认为工程设计已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的环境工程设计方案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可行的,具有较强的可作性。通过落实工程设计拟定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
综上所述,2 41国道庙嘴大桥至桥边互通段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告不得少于10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可在宜昌市环保局网站上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四、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宜昌市点军区征求公众的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护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要改进?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话、书信等书面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宜昌华信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58号
联系人:张学华
联系电话:13972593566
环评单位: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C栋419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10-84665419
宜昌华信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