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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港象州港区猛山作业区二期工程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4/9/4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4/9/4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来宾港象州港区猛山作业区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龙镇猛山柳江右岸,紧邻一期工程下游布置,背靠石龙工业集中区马坪片区

  建设规模:新建规模为2000吨级泊位2个(件杂货泊位1个、集装箱多用途泊位1个),使用岸线192m。工程年设计吞吐量为160万吨,其中件杂货100万吨,集装箱6万TEU。工程占地总面积17.38hm2,其中水域水工建筑物占地1.68 hm2,陆域建筑物占地15.24hm2,临时堆土场0.30hm2;码头水工采用高桩梁板框架钢筋混凝土,预计工期24个月。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0012.53万元。

  建设单位:广西来宾市西江投资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现状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5处,均为村屯,;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柳江,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生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柳江水域评价范围内可能出现的水生生态保护目标为国家保护动物2种鱼类、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名录的7种鱼类,无地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经咨询当地水产畜牧局等相关部门,评价河段无水产点分布,评价范围内无鱼类三场分布。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须占地对沿线受影响村民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本项目不涉及拆迁。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在洒水降尘的情况下,其影响距离可减至50m左右,影响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运营期装卸机械及到港船舶废气系地面无组织排放源,具有近距离的污染特点,废气的排放仅局限在码头区范围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声环境:项目周边敏感点均在影响范围外,施工机械噪声对敏感点声环境无影响;运营期2个途泊位同时作业的不利情况下,预测码头东、西、北场界昼、夜声环境均能够满足的《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地表水环境:码头桩基施工造成SS污染影响一般在下游50~100m的范围,而随着护筒下放完毕,整个工程将在护筒内完成,护筒形成围堰与外部水体相隔,影响基本消失,水工基础施工阶段对柳江的水环境改变不大。运营期港区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处理后排放,对柳江水环境影响不大。

  地下水环境:施工期是短暂的、暂时的,不会造成地下水水量的流失,随着施工的结束,地下水水位将逐渐恢复;桩基钻孔泥浆、及时清理上岸,对地下水影响较小;生产生活废水在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生态环境:项目影响区不涉及鱼类三场;运营期轻微水文变化对保护区生态功能发挥影响不大;船舶往来产生的噪声和对水体的扰动会动鱼类活动产生干扰。项目建设对影响水域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和鱼类的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项目弃渣调往项目区北面公路进行路基回填,不设取弃渣场。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水处理站和船舶废油在港区内由废油桶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拟建工程营运期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到港船舶碰撞等造成的事故溢油风险。建设单位应尽快建立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溢油应急设备,加强日常演练,预防到港船舶溢油事故的发生。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来宾港总体规划》、《象州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评价对猛山作业区二期工程对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环境风险等方面进行了影响分析和预测,并提出了减缓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措施。建设单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做到港区清洁生产,加强施工和营运期间环境管理,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您认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gxepb.gov.cn/)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有关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4、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16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广西来宾市西江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华柱

  联系电话:0772-4289155

  联系地址:来宾市桂中大道西168号金穗综合楼2楼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电话/传真:0771-2796015

  电子邮件:306237025@126.com

  联系人:郑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6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广西来宾市西江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4年9月2日

  附件

来宾港象州港区猛山作业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工程概况

  拟建来宾港象州港区猛山作业区二期工程位于石龙镇猛山柳江右岸,紧邻一期工程下游布置,背靠石龙工业集中区马坪片区。新建规模为2000吨级泊位2个(件杂货泊位1个、集装箱多用途泊位1个),使用岸线192m。工程年设计吞吐量为160万吨,其中件杂货100万吨,集装箱6万TEU,主要货种为件杂货(纸品、化肥、袋装白糖、袋装水泥、机电设备等)、钢材和集装箱,无危险品。相应的给排水、供电照明、环保等配套设施同时建设。

  本工程占地总面积17.38hm2,其中水域水工建筑物占地1.68 hm2,陆域建筑物占地15.24hm2,临时堆土场0.30hm2;挖方总量36.06万m3,填方总量31.66万m3,弃方4.40万m3,其中表土部分2.02万m3外售,剩余1.90万m3调往项目区北面公路进行路基回填。不设取弃土场,无工程拆迁。码头水工采用高桩梁板框架钢筋混凝土,预计工期24个月。

  项目总投资40012.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5万元,占总投资的1.44%。

  1.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现状监测,娘娘村和大山村2个监测点NO2和SO2日均值及小时值、PM10、TSP的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66)中二级标准,说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1.2.2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现状监测,码头用地东、西、南、北场界处昼间声环境现状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夜间仅东侧场界处出现超3类标准情况,超标1.1分贝,超标原因是该场界靠近一期工程施工场地,受一期工程施工噪声影响所致。

  1.2.3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柳江评价河段pH值、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悬浮物、溶解氧、生化需氧量、COD、氨氮等监测因子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悬浮物符合参照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1994)标准;监测断面底泥铅、镉、铜、锌、汞、砷等六项指标符合参照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评估区地下水类型为覆盖型岩溶水,上覆第四系透水不含水,下伏岩溶水水量中等,稳定地下水位埋深10.0~30.0m。地下水主要接受降雨补给,整体向柳江排泄;水位受柳江水位影响较大,水量较稳定。

  1.2.4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1)评价区域内生态系统主要以农林生态系统占主体,具有明显的人工属性。主要植物有莿竹、白茅、牡篙、类芦、五节芒等。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研究所编制的《柳江柳州至石龙三江口段Ⅱ级航道整治工程水生生物调查及影响评价报告》,柳江新圩至象州石龙三江口江段有5种洄游鱼类,有保护野生动物2种,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鱼类)名录的鱼类有7种。无广西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3)陆域评价范围无国家、自治区级保护动植物分布,无鱼类三场分布。

  1.3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3.1项目与区域规划协调性评价

  项目岸线属于《来宾港总体规划》中的猛山作业区岸线,其规模及功能定位均符合规划要求。

  1.3.2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疏浚作业产生的悬浮物对作业区下游约478m以内的水域水质造成短期不利影响。码头桩基施工造成SS污染影响一般在下游50~100m的范围,而随着护筒下放完毕,整个工程将在护筒内完成,护筒形成围堰与外部水体相隔,影响基本消失。总体来说,水工基础施工阶段对柳江的水环境改变不大。

  施工期船舶舱底油污水产生量约为84t,船舶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88t;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8160t。

  运营期港区生产废水包括集装箱冲洗水、流动机械冲洗水、机修间冲洗水,产总量约5.1m3/d;港区生活污水产生量13.6m3/d;港区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

  1.3.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TSP。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场地150m范围内;在洒水降尘的情况下,其影响距离可减至50m左右;影响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

  装卸机械及到港船舶废气系地面无组织排放源,具有近距离的污染特点,废气的排放将对环境空气将产生一定污染影响,但仅局限在码头区范围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1.3.4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预测结果表明,多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的噪声将造成45m范围外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标准限值,在251m范围外超过夜间标准限值。项目周边敏感点距场界均在251m外,受施工影响不大。

  运营期,2个途泊位同时作业的不利情况下,预测码头东、西、北场界昼、夜声环境均能够满足的《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1.3.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炸礁爆破点75m范围内,约80%的鱼虾死亡,爆破点500m范围外,对鱼类和虾类已经基本无影响。项目影响区不涉及鱼类三场。运营期轻微水文变化对保护区生态功能发挥影响不大;船舶往来产生的噪声和对水体的扰动会动鱼类活动产生干扰。

  (2)在不考虑施工导致的鱼类直接损失及水生维管束植物致死导致的渔产损失,亦未包括由于施工影响柳江鱼类洄游及正常发育导致的鱼类资源损失,本项目施工期造成渔产力损失850.95kg。

  1.3.6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本项目弃渣调往项目区北面公路进行路基回填,不设取弃渣场。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船舶固体废物产生量33.6t/a接收上岸后、陆域生活垃圾产生量84.7t/a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来自疫情港口的船舶,其船舶固体废物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并进行卫生处理后方可接收上岸。污水处理站和船舶废油约1t/a,属危险废物,在港区内由废油桶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1.4环境保护措施

  1.4.1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生产、生活废水经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桩基施工采用防污屏围挡。

  (2)进港船舶污水禁止在港池排放。来宾市目前暂无专业机构对船舶污水进行收集处理,船舶污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执行;船舶残油、废油必须回收,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

  (3)港区流动机械冲洗水和机修间冲洗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集装箱冲洗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1.4.2 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前采用驱鱼措施;施工作业时段限度避开鱼类4~7月繁殖盛产期;港池开挖、炸礁产生的固体废物上岸填埋处理。

  (2)合理进行施工组织,工程水下施工应尽量选择枯水季节(12月~次年2月)进行,以避开可能出现鱼类的生殖洄游高峰期。

  (3)优化施工工艺方案,控制施工作业、施工船舶污染物排放。

  1.4.3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 在施工场界修筑高2.5~3.0m的场界围墙或简易围屏;施工材料运输路线采取定时洒水降尘措施,粉状材料运输时应加盖蓬布;施工车辆在进入县城前,对汽车轮胎进行冲洗。

  (2)营运期在场界及堆场两侧道路区域设置绿化林带,其余空地进行绿化。

  1.4.4 声环境保护措施

  (1)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加强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其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单围障。禁止夜间进行施工(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的除外)。

  (2)提高车辆及作业机械性能,降低车辆和作业机械噪声,对作业机械和进出港车辆严格监管,禁止不符合噪声控制技术指标的车辆进出港,淘汰不符合噪声标准的作业机械。

  1.4.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船舶生活垃圾采用集中收集,定期上岸,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的方式,禁止倾倒入施工水域;

  (2)陆域施工人员和运营期生活垃圾禁止随意丢弃,在施工现场与施工营地设置封闭的垃圾存储设施,定期集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1.5事故风险评价及措施

  (1)拟建工程营运期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到港船舶碰撞等造成的事故溢油风险。建设单位应尽快建立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溢油应急设备,加强日常演练,预防到港船舶溢油事故的发生。

  (2)制订事故风险应急计划,并按计划中的步骤执行。码头配备围油栏、吸油毡、吸油机等附属设施,并利用工作船进行围油栏敷设、收油作业;

  (3)码头应加强日常演练,预防到港船舶溢油事故的发生;应急响应时间控制在1h内。

  1.7评价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来宾港总体规划》、《象州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评价对猛山作业区二期工程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环境风险等方面进行了影响分析和预测,并提出了减缓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措施。建设单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做到港区清洁生产,加强施工和营运期间环境管理,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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