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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吨/年高纯四氯化硅提纯(一期1万吨/年,二期2万吨/年)及三氯氢硅存储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4/9/4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4/9/4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河北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㈠建设项目概况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高纯四氯化硅提纯(一期1万吨/年,二期2万吨/年)及三氯氢硅存储项目选址位于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内,位于现公司三氯氢硅、氢氧化钾生产厂区的东南侧。新建项目的厂址南侧隔路为三友化纤公司,西侧为希望东路,希望东路西侧为公司三氯氢硅、氢氧化钾生产厂区。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年高纯四氯化硅提纯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总投资18683.11万元。
一期1万吨/年高纯四氯化硅提纯项目购置精馏塔、回流罐、分子筛、淋洗塔、换热器、储罐、循环水、配电站、充装等主要设备,配套建设三氯氢硅存储项目购置6台200立方米储罐。配套建设事故水池、消防水泵房等公用工程等设施。
二期2万吨/年高纯四氯化硅提纯项目购置精馏塔、分子筛、换热器、回流罐等生产和辅助生产设施,配套建设办公楼等建筑。
㈡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
⑴施工期环境影响
①扬尘: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各类扬尘,主要产生于厂区地表平整、土方挖掘、运输车辆的行驶、施工材料的运输和装卸、施工机械填挖土方和挖掘弃土的临时堆存引起的扬尘。
②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及推土机、装卸机、挖掘机,基础阶段的打桩机等。施工机械设备由于持续时间长,是主要的噪声源。
③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设备,主要污染物为SS。生活污水来自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其水质与城市生活污水相同,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⑵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①扬尘:施工工地设置挡板,施工期土石方阶段和土石方清理、转运散料阶段要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散料车辆不得超载并应设有物料遮盖措施,防止洒落。
②噪声: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应有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施工单位应对现场使用设备的人员进行,严格按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用围档,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音施工机械;施工工地场界周围设置维护设施等。
③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施工车辆冲洗水和水泥养护排水,水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施工场地设简易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喷洒降尘。
④固废物: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地基挖掘产生的弃土和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大部分用于回填地基,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㈢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⑴废气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项目脱氯塔尾气HCl、精馏及充装部分的尾气(主要成份为氯化氢气体、氮气、四氯化硅、三氯氢硅)经管道输送至淋洗塔进行碱性水吸收处理,吸收后的不凝气再通过16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采用国内先进设备,采取加强密闭性能措施,以减少生产装置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限值的要求。
⑵废水
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淋洗塔酸性废水、地面冲洗水、设备检修用水以及循环水池排污等,生活污水主要有盥洗、洗浴废水、冲厕废水等。
酸性废水经电石渣浆中和后去澄清桶澄清处理,澄清液循环回用进入清液罐,经清液泵输送至淋洗塔作为淋洗用水,渣浆送老厂区压滤处理,清液循环使用,中和液浓度达到10%~15%后由唐山三友志达钙业有限公司回收,压滤后滤液进滤液罐由唐山三友志达钙业有限公司回收。冲洗地面水以及生活污水送原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水终排入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⑶噪声
循环水泵、冷却塔风机以及物料泵等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⑷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作进一步处理;废渣主要是分子筛和电石渣浆不溶物,分子筛由制造厂家回收再生;电石渣浆不溶物送原厂区经过板框压滤机压滤后滤饼外售,不外排。
㈣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高纯四氯化硅提纯(一期1万吨/年,二期2万吨/年)及三氯氢硅存储项目项目于2014年8月5日取得了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复的关于此项目的备案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南堡经济开发区分局出具了该项目用地的意见,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规划局已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意见,企业与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定了该项目入区协议书,符合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项目的建设同时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可得到有效防治、对周围环境影响能够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因此,在认真落实国家、河北省和唐山市相应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㈤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联系人:梁贝琦。联系电话(传真):0315-2394204,查阅时间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18日。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等环境敏感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该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3)该项目实施后对您生活的影响;
(4)在施工过程中您关心的环境问题;
(5)您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并简要说明原因。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项目的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名称: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化利;电话:0315-5658285转70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贝琦;联系电话:0315--2394204
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1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传真(0315-2394204)、电子邮件(lbqdd1593@sina.com),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14年9月4日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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