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36街区地块 |
环评机构: |
中山大学、汕头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国道324线新庆路段拉芳工业城(地理坐标为:北纬23°14′47.6″、东经116°27′60.6″),项目建设内容为:将原手动灌包装线更换为自动灌包装线,总规模为年产各类家化产品(洗发露、洗手液、沐浴露、洗衣液、洗洁精、膏霜、乳液、洗面奶、护发素、焗油膏、发膜、精华素、弹力素、啫喱水、爽肤水、精华液、啫喱膏、香皂、蜡基产品等)4.3万吨;技改后项目生产设施主要包括香皂生产线4条、1000L乳化机组4套、500L乳化机组1套、3T乳化机组12套、5T液洗生产线5条、8T配料系统8套、自动灌包装线21条等;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燃油蒸气锅炉2台(1用1备)、备用柴油发电机组5台、纯水处理装置2台、冷水机组2台、螺杆式空压机组3台、污水处理设施1套,燃油锅炉废气治理设施1套等。项目投资5580万元,环保投资约21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
1、 水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汇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庆交界溪汇入练江,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汇入峡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环境空气影响 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敏感的影响较小。项目工艺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引高排放,项目燃油锅炉应采用轻柴油等清洁能源,燃烧废气由20米高的烟囱引高达标排放,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须经处理达标后引高排放,厨房油烟应经收集净化后引至所在建筑物天面排放。 3、声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风机、真空泵等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固体废物影响及预防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5、风险影响及预防措施 企业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础上,做好应急预案,则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可行,从环境风险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建立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设置环形事故沟连接事故应急池,设置有效容积分别不少于57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和300立方米的消防废水池,防止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