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泉惠石化工业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工程环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告,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根据《泉惠石化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2020)中要求,石化工业区必须对园区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目前泉惠石化工业区入驻企业已达到14家,其中中化1200万吨炼油项目已经开始运行,随着工业区企业陆续投产,将会产生较大量的一般固体废物,因此必须建设一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
拟建项目选址位于泉惠石化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东北侧地块,填埋场工程设计处理规模按约1万t/a,设计年限按20年计,有效库容为59.8万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车间、废水处理车间、填埋库区等。
二、建设单位
泉惠石化基地开发建设指挥部;地址:泉惠石化工业区;联系人:黄工,电话:0595-8725756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厦门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地址: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环生楼A-106;联系人:小叶;电话:0592-2184656;电子邮件:yezhinan188@s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对项目建设范围内及周边的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社会环境等现状调查及评价;分析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对当地声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优化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方面的建议,并为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提供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工程方案;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环境保护;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因素主要有哪些;您认为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有哪些措施;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2014年9月18日至9月30日。
厦门大学环境影响评价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