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胶州市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胶州市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沽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李哥庄镇南部,桃源河与大沽河之间,现有氧化塘以北 项目概况:为解决李哥庄镇污水对地表水体及地下水造成的污染,改善地表水体及胶州湾的水体质量,青岛沽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拟对李哥庄镇污水进行综合治理,投资2897.62万元建设胶州市李哥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厂的来水主要为李哥庄镇城镇居民区生活污水和李哥庄镇城镇企业生产废水。 项目占地27.3,设计规模2.0万m3/d,其中近期(2015年)建设规模1万m3/d,远期(2020年)建设规模1万m3/d。本次环评主要对近期工程(即一期工程)进行评价。本工程采用“预处理+ A2/O反应池+絮凝沉淀+ 纤维滤池+紫外消”处理工艺。主要构筑物包括:预处理构筑物,二级处理构(建)筑物,深度处理处理构(建)筑物,污泥处理构(建)筑物以及鼓风机房、变配电室、加药间、综合楼、传达室等附属构(建)筑物。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达标后经排洪沟先进入氧化塘南部的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桃源河,终流入胶州湾。 (二)环评程序和工作内容 结合项目有关资料和现场勘查,根据项目的生产活动产生的污染因素和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对现状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确定项目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确定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并分析其达标可行性、技术和经济可行性。通过预测,论证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等的影响。通过网络公示、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看法。 根据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当地的规划符合性分析;环境现状质量状况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和当地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公众态度;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等因素,综合论证项目选址和建设的可行性,得出评价结论,为环境管理和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工程所在区域居民和企业、及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 您认为目前该区域的环境质量如何?(如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 (2) 您关注的项目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等)。 (3) 您认为运营期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什么影响? (4) 对本项目建设您有什么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 项目选址可行性。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及真实姓名,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环保部门反映。 项目建设单位:青岛沽河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卓小龙 电话:15318794999 项目环评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单老师 电话:0532-85902168 E-mail:btshan@ouc.edu.cn 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