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广德青峰石料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57.2万吨建筑用大理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广德青峰石料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57.2万吨建筑用大理岩矿项目位于广德县邱村镇。项目采用露天开采的方式,配套建设破碎站、排土场、公辅设施及办公区等。矿区范围内建筑用大理岩矿资源量104.40万m3,设计矿产资源利用率88.75%,设计利用了资源量92.65万m3,项目达产后年开采加工57.2万吨(20万m3)建筑用大理岩矿,开采年限5年。
2 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修改版)、《安徽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知,本项目不在国家明文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可视为允许类。
项目年产开采加工52.7万吨石灰岩,符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24个矿种小型矿山开采规模标准》(修订)(皖国土资 [2004]179号)文件的规模要求。
本项目未在安徽省矿产资源规划限制区和禁止区范围,满足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
3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简述
3.1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内容主要为地面工程,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及加强监督管理后,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3.2 矿山运营期
废水:生活污水由排水管网收集后送至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进行二级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一级标准,回用于工业场地绿化及道路洒水等,不外排。
另外孔隙及岩石裂缝中少量的渗透水,路面和爆破后喷洒降尘水,钻孔时冷却钻头的少量用水,以及空压机等设备的冷却循环水等排水,被矿石吸收或自然挥发、蒸发。
废气:对于粉碎站产生的粉尘,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效率可达98%以上。经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由于周围扩散条件好,且远离农居点,采取适当的洒水抑尘等措施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工程实施后,粉碎站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矿山剥离物注意分区保存及时用于复绿等生态建设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细砂子可作为水泥原料利用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储,定期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不使有害固体废物污染周围环境。
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所带来的生态影响,主要为露天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破损问题,涉及到矿区及其周边区域小范围生境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对整个评价区域内的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和抗干扰能力影响不大。
3.3 退役后
矿山服务期满退役后,生产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污染将随之消除,对废弃不用的工业场区、道路等实施迹地恢复,进行复垦、植被。
采取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及生态影响均能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要求。
4 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
5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德青峰石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德县邱村镇庙西村
联 系 人: 郑总 电话:0563-6631188
6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5号民创大厦319室
联系人:徐跃武
联系电话:0551-65311473
7 公示起止时间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广德青峰石料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