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川西采气厂于2015年委托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开展《马蓬22-5HF井钻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和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马蓬22-5HF井钻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马蓬22-5HF井钻采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四川省彭州市九尺镇双土村1组;
(4)主要建设内容:马蓬22-5HF井在一个井场实施1口井,本项目包含施工期与运营期两部分,其中施工期有钻前施工(地面井场建设)、钻井、完井测试、站场建设等,运营期为采气工程,不含站场外管道建设及油气集输和油气处理。其中钻前工程主要包括井场平整、新建进场道路与场内设施,钻机与循环系统基础、集污罐池、放喷池、机房等设备地面基础处理及营房(活动房)、给排水、供配电等其他各类础设施建设等;钻井工程包括钻井成套设备搬运、安装、调试和钻井以及完井后污染物治理和无害化处理等;完井测试采用加砂压裂方式对该井进行完井测试;在测试完毕后,若有工业开采价值,钻井设备将拆除搬迁,同时进行采气树安装、降压分离等地面流程和计量系统、放散系统设备安装以及地层水收集和值班房等附属设施的建设,站场建设完成后进行采气;若无开采价值则封井处理。
生产规模:根据该井所在区块设计说明以及其它预探井的产气情况,本项目各井站按照10.0?104m3/d产能规模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川西采气厂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北路三段399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38-2406801
邮编:618000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冠路35号川核地质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8-84200104
邮编:610015
传真:028-8525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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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所产生的各类废物需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并使其符合相关的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对工程临时堆土采取拦挡、覆盖等措施;钻前工程占地少,对生态环境产生轻微影响;完井后,对临时占地(如放喷池、临时性活动房等)按照原土地利用类型恢复其地表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站场建设时,合理加强绿化,可以有效防治本项目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量较少,钻前、站场建设施工和生活废水均不外排,钻井作业废水处理回用,剩余废水存经集污罐池收集,终罐车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钻井期间生活污水用作农肥,影响小。钻井期间柴油机废气达标排放,测试燃烧时间短,对大气环境影响小。钻井岩屑和废弃泥浆暂存于集污池的污水罐中,定期拉运至固废处理站固化填埋,符合要求,对环境影响小。针对钻井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合理布局,对受噪声影响农户实施临时撤离等措施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类产业项目,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相关产业政策、法规、规范。工程选址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后果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井口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民结合周边其他区域天然气开采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时间
本次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然后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公众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你关心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2016年1月22日-2016年2月4日)。
说明: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以电话、传真、E-mail的方式联系,联系有效期限自本公示发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