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2014年度郑集镇双龙、金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2014年度郑集镇双龙、金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鄂农办发【2014】5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宜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省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宜城市2014年度郑集镇双龙、金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招标编号 |
工程概况 |
标段:YCZTB-TJ-14049-1 |
渠道硬化6487m,渠系建筑物479处等。投资额约157万元 |
标段:YCZTB-TJ-14049-2 |
渠道硬化5754m,渠系建筑物452处等。投资额约152万元 |
第三标段:YCZTB-TJ-14049-3 |
渠道硬化5066m,渠系建筑物492处等。投资额约156万元 |
第四标段:YCZTB-TJ-14049-4 |
渠道硬化5464m,渠系建筑物504处等。投资额约158万元 |
第五标段:YCZTB-TJ-14049-5 |
沟渠17000m,田间道路5.5公里。投资额约96万元 |
第六标段:YCZTB-TJ-14049-6 |
渠道硬化5427m,渠系建筑物429处等。投资额约156万元 |
第七标段:YCZTB-TJ-14049-7 |
渠道硬化6588m,渠系建筑物557处等。投资额约164万元 |
第八标段:YCZTB-TJ-14049-8 |
渠道硬化4970m,渠系建筑物508处等。投资额约161万元 |
第九标段:YCZTB-TJ-14049-9 |
渠道硬化2000m,渠系建筑物119处等。投资额约160万元 |
建设地点 |
宜城市郑集镇双龙、金铺村 |
招标范围 |
施工招标: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工程质量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计划工期 |
180 日历天,2014年 10月 1日—2015年 3 月 30 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3)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状况。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09-01~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农田基本建设等),单项施工合同达100万元以上。
(5)信誉要求:良好,未有以下状况:限制投标,责令停业,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近三年内(2011.09.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近三年内承建项目曾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6)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
(7)其它要求: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以上配置人员除预算员和材料员,均不得承担其他建设任务,不得对其它建设项目提出资格申请或处于投标状态。(符合建市[2008]48号第九条例外情形的除外)。
3.2各投标人可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01日至 2014 年09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5:00至 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报名处(宜城市汉江路66号——宜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院内一楼)持4.2项所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携带:
A、加盖公章的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且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B、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C、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企业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D、项目保证金收据一份、银行进账单二份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二份(复印件)。
4.3项目保证金收据的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保证金数额分别为:标段 31.3 万元,标段 30 万元,第三标段 31.1 万元,第四标段 31.5 万元,第五标段 19 万元,第六标段 31 万元,第七标段 32.6 万元,第八标段 32.1 万元,第九标段 31.9 万元。
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将项目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汇入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专用账户。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在收到项目保证金后,将汇出银行的帐号与投标人提供的银行进账单(汇款单)原件及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核对一致后,出具收到符合要求的项目保证金证明。
*投标人的银行进账单应在备注栏上注明:本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收款人: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
账 号:17430901040002478
开户行:宜城农行环城分理处
保证金咨询电话:15997296991
4.4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8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9月 23 日09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投标截止日前递交的投标文件须送达招标代理公司(地址,联系人见后);开标当日递交的投标文件须送开标地点: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四楼开标大厅(汉江路66号—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院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网站(www.xiangyang.gov.cn)、宜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h.gov.cn/zhaobiao)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张红芸
联系电话:1347759513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国际商都A区四楼
联 系 人: 徐顺达 电 话 0710—3629008
EMAIL: www.hengtiang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