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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大道(卫国路至同济路段)周边环境提升项目工程施工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4/11/15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4/11/15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1.招标条件

岭南大道(卫国路至同济路段)周边环境提升项目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4〕1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祖庙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岭南大道(卫国路至同济路段)周边环境提升项目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岭南大道(卫国路至同济路段)、旭日社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整体计划包含了:岭南大道沿街整治提升工程(卫国路至同济路段,全长约550米)和旭日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两部分,沿街建筑物25层,工程建安费估算价为3460万元。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及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对岭南大道(卫国路至同济路段)进行沿街建筑景观、灯光照明、节点景观、道路设施、管线及绿化和夜景亮化五位一体等方面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总长度约550米;同时对旭日社区绿化景观提升改造。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一个: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企业诚信状况需全面有效,满足评审及履约要求。

4.3.1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近年度的诚信考评结论须为C级或以上,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登陆系统后查询的建筑行业企业信息(须包括“企业状态”栏)、资质类别、变更记录及年度考评记录,信息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相关专业一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3投标人拟派驻施工员的要求:2人,其中一人具备装饰专业施工员上岗证书(或岗位证或管理手册)、另一人具备园林专业施工员上岗证书(或岗位证或管理手册),并均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4.4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资格审查时若发现项目负责人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4.5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4月至2014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2012年及2013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8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0757-839052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14年11月10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5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祖庙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7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后龙二街层15-18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区先生

电话:0757-83807902

传真:0757-83396343

电子邮件:fszj1518@126.com

2014年11月03日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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