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晋江鸿安皮业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开展的晋江鸿安皮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标张皮后整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为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精神《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闽环保办[2013]75号)、泉州市环保局转发文件(泉环保评[2013]48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1)项目建设单位
晋江鸿安皮业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安海镇可慕村;联系人:许女士;电话:1396022477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厦门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地址: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环境与生态学院A幢106室;联系人:小高;电话:0592-2184656;传真:0592-2184656;电子邮件:feiying1000@126.com。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是否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方案;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因素主要有哪些;您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注意采取什么环境保护措施;其他意见和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日期起的10个工作日。
(5)简本链接
见附件
附件:晋江鸿安皮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标张皮后整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厦门大学环境影响评价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