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龙湖区粤安纸业有限公司申请,我局拟对年产5万吨白板纸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白板纸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大衙迎宾北路西侧
三、建设单位:汕头市龙湖区粤安纸业有限公司
四、验收监测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五、项目概况
2011年8月,我局以汕市环函〔2011〕511号批复汕头市龙湖区粤安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白板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2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成品仓库、原料场、制浆车间、办公楼、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利用废纸再生造纸,总生产规模为年产白板纸5万吨,主要生产及配套设备包括3400型七网四十缸白板纸生产线1条,制浆设备5台,配套15t/h燃煤蒸汽锅炉1台。
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经物化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经生化处理后引至浏沟排放。
2、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燃煤锅炉废气和厨房油烟废气。15t/h燃煤锅炉废气经处理后由45米高的烟囱引高排放;厨房油烟经净化处理后引到所在建筑物天面排放。
3、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的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源有锅炉、碎浆机、除砂机等,已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振降噪措施。
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粉煤灰,废纸中拣出的不能打浆的废料,制浆废渣,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工业固体废物及员工生活垃圾等。炉渣、粉煤灰等一般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5、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配置一个275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
6、试生产期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七、公众参与情况
监测期间(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1日),向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发放意见调查表50份,返回50份,返回率100%,100%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八、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88237827 传真:0754-88237827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 (邮编515041)
十、验收结论: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