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里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我局拟对泰山路中段汽车4S店项目(下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泰山路中段汽车4S店项目
二、建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中段陈厝葛西侧
三、建设单位:汕头市里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四、验收调查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龙湖监测站
五、项目概况
2014年9月30日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以汕环龙建〔2014〕62号批复汕头市里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泰山路中段汽车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主要从事郑州日产汽车销售、汽车维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年销售汽车约1200辆,年修车约950辆。
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噪声:主要噪声源落实减震降噪措施;
(二)废气:焗漆房废气经排气筒统一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所在楼高空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废机油已设立规范贮存场所临时储存。
七、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八、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经济综合楼四楼
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8462170
传 真:0754-88267729
九、验收结论: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