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拱北海关海安园消防管网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资金到位情况:100%,招标人为拱北海关机关服务。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工期
本次招标为拱北海关海安园消防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侨光路118号。
本次项目预算总额为玖拾肆万伍仟零壹拾柒元肆角捌分(¥945017.48元,该价款为含税价),含预留金¥45000.83元。
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 90 个日历天。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珠海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3.6投标人在招标人单位无不良记录。
3.7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人员代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三个月以上(2015年01月以来)的社保证明(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4 月 22 日至 2015 年 04 月 28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珠海市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斗门大厦706房(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来企业备案证明(如有)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不邮购招标文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05月13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珠海市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斗门大厦706房(广东天望建设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上发布。并在珠海经济特区报上发布招标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拱北海关机关服务
地 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华策综合楼三楼
联 系 人:吴先生、刘先生
电 话: 0756-8164360、816435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斗门大厦706房
联 系 人:聂雪花电话: 0756-6328635/18023008398
2015 年 04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