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优fengj.com
搜索
服务热线
首页 > 在建项目 > 池州市九木萤石有限公司日处理150吨萤石选矿生产线项目
池州市九木萤石有限公司日处理150吨萤石选矿生产线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4/27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4/27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安徽
  • 项目进程:施工在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池州市九木萤石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棠溪镇石门村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土地17330平方米,购置破碎机、球磨机、浮选机等设备,采用破碎-磨矿-浮选工艺,建设日处理150吨萤石选矿生产线一条,形成年产萤石精粉3万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道路运输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和食堂油烟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和堆场扬尘:在破碎筛分过程中,对破碎筛分机用板房密闭,从进料口开始实行湿法作业,同时在皮带输送机上方设置水喷淋除尘设施,可适当加大喷淋水量,使石子含水率达到10%以上。本萤石原矿石使用汽车运到厂区原料堆场后采用露天堆场堆存的方式,堆场主要环境问题是萤石矿在装卸和存放过程中粒径较小的粉尘在外力作用下扬起,对局部环境产生影响。要求企业在堆场区内布置洒水设施,对矿石堆场定期进行洒水喷淋,保持矿石表面含水率,可有效的减少堆起尘;设置不低于矿石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并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网。经预测分析,因此项目破碎筛分粉尘和堆场粉尘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且项目厂界外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输无组织粉尘:①硬化道路,并注意道路的保养。②建议采取设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量。③在矿石运输过程中,对原料运输车辆提出要求,严禁矿石超出箱板,并加盖篷布防止洒落,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以减轻扬尘对道路两侧居民的影响。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拟采用油烟净化器除油烟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要求,本项目食堂油烟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废水收集措施:通过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类收集。

生产废水(正常工况):该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浮选后萤石精粉液、尾矿液的浓缩过滤废水和生产车间地面和设备的清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对外排放。劣质矿生产线废水(非正常工况):劣质矿生产线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使用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处理后用于厂内绿化及周边山林植物养护。

由于项目废水均经处理后回用,因此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各设备安装减振基础,水泵管线接口进行软连接。合理布置厂区车间位置,在厂区的布局上,生产区和办公区尽可能相距较远,以防噪声对工作、休息环境产生影响。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同时还必须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各种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尾矿和污泥经浓缩+压缩处理后使用吨袋包装后进入仓库暂存后运往相关制砖企业制砖使用。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满足棠溪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选址合理;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可确保项目的各类污染物均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对拟建地周围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总量控制满足当地要求;项目拟采取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到位,可力求避免项目事故排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因此,在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证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正常运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当地的环境质量造成大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拟建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或索取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企业、居民及对本项关心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池州市九木萤石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18156636707

2、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城国际广场B座1805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0371-65829955

电子信箱:lansenhuanbao@163.com

 

池州市九木萤石有限公司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4月27日

 

项目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并非出于本网故意,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会加以更正且信息未经网优设备网证实,仅供参考。
关于网优fengj.com | 付款方式 | 400客服:400 622 1112 |  热线:0799-666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