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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学校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云南省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次隆阳区辛街乡学校场地、围墙修缮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项目的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隆阳区辛街乡学校场地、围墙修缮工程 二、采购内容:隆阳区辛街乡学校场地、围墙修缮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中所列相关产品的采购、安装施工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三、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招标内容及项目具体施工工程量清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建设施工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及其对应的安全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请按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2、3、4条内容提供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其它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三个工作日(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2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城南盛世东一区28、29号 3、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云南省采购网发布。 4、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名称: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行城南支行 账号:53001728641051000404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875—2233939 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采取电汇或网银(备注栏注明:YNDCZBDL2015-37项目投标保证金),其中网银须到银行盖章确认,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开标前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后原件留存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标书售价:每份1000.00元交与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的售卖:报名合格的投标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收款人: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城北支行 账号:53001728638051002664
采购人: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学校 联系人:吏先生联系电话:1398758488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75—2129753 邮编:678000传真:(0875)2129753
E-mail:1730743519@qq.com 发布日期:2015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