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雁峰区湘江乡小塘铺路水沟改造项目已由雁峰区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衡阳市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雁峰区湘江乡小塘铺路水沟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湘江乡小塘铺路。 2.3规 模:湘江乡小塘铺路水沟改造。 2.4计划总投资:约26万元; 2.5计划工期:为 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二年; 2.8招标范围:路面改造工程等(详见工程预算表和工程量清单);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叁级资质。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投标价法”,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整。现金支票交到招标现场。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 月 7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①、②留原件,③、④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雁峰区财政局区采购领取招标文件。 6.2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3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5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5 月 1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雁峰区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 5月 14日9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雁峰区党政门户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衡阳市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人民二楼 联 系 人:陈钦 联系电话:13574798002
监管机构: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采购监证委员会 地 址:衡阳市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人民七楼 联 系 人: 冯志平 联系电话: 815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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