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集中采购受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省建设厅[2013]18号文的要求对株洲铜塘湾至湘潭板塘铺公路(株洲段)三期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单位前来报名及投标。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建设地点:起于株洲市响石路与铜霞路交叉处,止于株洲与湘潭两市交界处的霞湾,顺接铜板路湘潭段。
2.项目金额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为2315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9000万。
资金来源均为:除国省定额补助资金外,其余全部由株洲市和石峰区筹措解决。
3.工程项目类型:新建工程。
4.代理服务费基本要求:依据湘价服【2013】131号文件相关规定,中标代理单位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执行市场价,招标人以中标价作为标的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基准价下浮32%(6.8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费。
二.代理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合格的资质招标代理机构企业资质证书(若企业资质证书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须提供资质发证部门出具的有效受理回执文件);
3.拟委派本单位具有相应经验的人员作为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应是本单位的专职人员。招标工作完成前,不得更换招标代理负责人,否则将视为申请人违约,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监管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注册地未在株洲市本地的招标代理机构,如中标必须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信息科办理相关手续。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的专职人员证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验证并提供两份复印件。已在株洲市招标投标信息网办理了会员手续的,营业执照和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可以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报名的时间、地点
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到株洲市招投标大厦7楼交易大厅报名。
五.比选开标的时间
2015年5月29日9:00(北京时间)。
逾期者视为其自动放弃此次比选资格。
六.比选开标时需携带的:
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均需原件)
招标单位: 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97330598
比选招标代理单位:株洲市集中采购
联系人:白玉瑜
联系电话:0731-28681379
监管部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