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超群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告(公示时间: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山超群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昆山超群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扩建
建设地点:昆山市张浦镇欣宏路150号
项目投资:5000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对厂区内原有的8台地坑炉和2台5T燃油熔化炉替换成两台20T的天然气熔化炉,另外新增两台20T天然气熔化炉,技改扩建后,预计年产铝合金锭10000吨/年、铝合金液40000吨/年。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烟粉尘及SO2、NOx,烟粉尘主要有两部分产生:一部分为天然气燃烧产生,另一部分为金属高温熔化状态下产生的颗粒物,NOx、SO2主要由天然气燃烧产生。产生的燃烧烟气、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汇集到除尘系统中,最后经排气筒排放,集气罩采用封闭式,仅在投料时有部分烟粉尘从投料口排放,集气率可达 95%。
经以上处理后,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故所选用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张浦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吴淞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经减振和隔声等措施后,噪声对厂界外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回转炉回收炉渣产生的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铸锭过程中产生的铝角料,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铝渣、烟粉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铝角料收集后放置熔铝炉回用。
三、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①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产业政策;
②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保证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③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在张浦污水厂内平衡;
④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项目在建设前应当征求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众的意见。
为了维护大家的生活环境,如果您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按照上面提供的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电话、邮件、信件)进行反映,我们将认真考虑并如实反映你们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止。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超群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建乐
联系方式:18019112588
联系地址:昆山市张浦镇欣宏路150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亭林路158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551157890
E-mail:4991439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