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环保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关于2015年6月8日拟对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5MW富余高炉煤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6日(7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5MW富余高炉煤气发电年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衢州经济开发区金属制品园区
建设单位: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公司总投资5300万元,项目建成形成年产外供电量10270万kwh的生产能力,项目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实现年销售收入2700万元,利税510万元。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营运期:废气:煤气锅炉产生废气由引风机引至高空达标排放。废水:循环冷却系统以及锅炉排污水收集后回用至湿法脱硫,不外排;生活污水汇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其次设备布局是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减震垫,搞好厂区绿化,加强厂内噪声源管理。固废:对于固废处置先作为资源化处理,对于有再利用价值的委托或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或利用价值不高的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焚烧、填埋等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上门清运处置。
联系人:衢州市环境保护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3856287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集聚区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