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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项目土建施工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6/6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6/6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东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项目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为佛山市第四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项目土建施工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东平路东北侧、沙口水厂西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项目建筑总面积99997.78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61794.1平方米,容1.65,本项目总投资50794.54万元,建安费约为267,678,715.64元。项目建设含体育馆建筑面积6959.45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1层,为钢混结构,其钢结构屋面跨度35米,其混凝土结构柱间距34.6m╳60.0m;教学楼建筑面积24792.16平方米,地上6层;图艺楼建筑面积8535.44平方米,地上6层;综合楼建筑面积10114.76平方米,宿舍楼建筑面积45337.66平方米,地上11-15层,地下1层;公共平台4205.2平方米,地上2层;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6614.25平方米。

2.3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及范围:

工作范围:为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人防工程、外环境配套工程(不含燃气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强弱电安装、防雷、消防、绿色建筑二星B标准等公用工程】进行施工,并同时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总包管理服务及配合协调工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人防工程、外环境配套工程(不含燃气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强弱电安装、绿色建筑二星B标准等公用工程。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安全文明要求:符合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程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企业注册资本金为5360万元或以上。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企业诚信状况需全面有效,满足评审及履约要求。

4.3.1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近年度的诚信考评结论须为C级或以上或新登记颁发,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登陆系统后查询的建筑行业企业信息(须包括“企业状态”栏)、资质类别、变更记录及年度考评记录,信息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企业和人员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终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或以上技术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至少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或以上技术职称。

4.4.4拟派项目技术人员的要求:至少2人,其中1人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1人具有装饰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4.5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至少3人,均须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其中至少要有1人具有房屋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4.6拟派施工员的要求:至少4人,其中至少应有3人具备土建专业施工员上岗证书(或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企业聘书),至少应有1人具备装饰专业施工员上岗证书(或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企业聘书)。

4.4.7拟派质检员的要求:至少2人,均须具备质检员上岗证书(或岗位证或管理手册)。

4.4.8拟派材料员的要求:至少2人,均须具备材料员上岗证书(或岗位证或管理手册)。

4.4.9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上述所有人员均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其中项目负责人于资格审查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不得处于被锁定状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人员及专职安全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诚信管理系统中上传备案、可查,并提供相关查询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省外进粤企业,上述所有人员均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需提供相关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人员信息终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注:同一人不得同时兼任不同的施工管理岗位。

4.4.10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在近半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10月至2015年03月)为上述拟派驻本工程的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如有前述情形,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2012年及2013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8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9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5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须包含地下室土建施工内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内容)。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基坑支护方案论证证明文件(须由投标人本单位组织施工,分包不计)、竣工验收报告、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及网上查询路径,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的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证明并须附有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5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须含地下室土建施工内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内容)。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基坑支护方案论证证明文件(须由投标人本单位组织施工,分包不计)、竣工验收报告、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及网上查询路径,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的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证明并须附有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0757-839052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报名时间:2015年04月14日14时00分起至2015年04月21日12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0万元的投标担保金。其中包含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及诚信保证金的金额():220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日程时间安排等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指定开标室(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5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第四中学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邮编:528000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7-82901674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后龙二街层15-18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区先生

电话:0757-83807902

传真:0757-83396343

电子邮件:fszj1518@126.com

 

2015年04月13日

附件: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word 3、工程量清单 4、施工图纸(1)、施工图纸(2)、施工图纸(3)、施工图纸(4)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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