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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奇路区级自然人一门式大厅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7/10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7/10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东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1.招标条件

魁奇路区级自然人一门式大厅装修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5〕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为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魁奇路区级自然人一门式大厅装修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按“一门式”行政服务要求,对禅城区行政服务魁奇路大厅进行场地建设和内部环境改造,建筑物总高度为30.3米,层数为5层,层层高为6米,二至四层为5.1米,五层为9米。本工程项目总装修面积约9312平方米,工程造价约为1750万元。

2.3计划工期:92日历天。

本工程如需赶工期,中标人须按24小时三班制施工,并做好围闭施工,降低工程噪音、粉尘。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条件:

(1)具有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资质;

(2)具有本工程所需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企业诚信状况需全面有效,满足评审及履约要求。

4.4.1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近年度的诚信考评结论须为C级或以上,或新登记备案的。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登陆系统后查询的建筑行业企业信息(须包括“企业状态”栏)、资质类别、变更记录及年度考评记录,信息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企业和人员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终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5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需提供相关人员信息登记网上查询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对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要求: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类别相关专业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4.5.7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类别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5.8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注:以上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所有人员的相关资格(职称证、注册证书等)应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备案可查,且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表三”中附上相关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信息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报名时间:2015年07月08日14时00分起至2015年07月15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35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询。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1号楼A座)。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以及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制度见佛发改招[2013]12号)。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邮编:528000邮编:528000

联系人:廖先生联系人:李工、贺工

电话:0757-83036378电话:0757-82300711-608

传真:0757-82345110传真:0757-82300722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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