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衡阳市蒸湘区雨母山乡雨母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已由省发改委、省水利厅以湘发改投 资[2014]10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蒸湘区水利农机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蒸湘区雨母山乡雨母水厂管网延伸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雨母山乡。
2.3计划工期:60天,其中主体工程在2015年9月20日前完成
2.4投资规模:约54.2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管网延伸;(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证书为依据),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根据湘水办[2014]5文规定,必须是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与本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证书为依据),无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并提供社保个人账户官网打印件及查询网址,网上不能查询的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不能查询的有效证明,下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为依据),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
3.5 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是已列入湖南省水利厅《批提交了诚信档案以及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名单》(见http://www.hnwr.gov.cn),或持有湖南省水利厅建管处开具的企业诚信受理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水办[2015]5文规定,经评审的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17日持以下和资料在报名现场确认投标资格: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盖章)及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3)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6)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7)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二代身份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9)省外企业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盖章);
10)诚信承诺书;
11)未列入《批提交了诚信档案以及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名单》的企业须提供湖南省水利厅受理后开具的受理证明(原件);
12)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且提供信息查询资料;
5.2报名时应提交一套上述4.1款1)-13)项的装订成册资料(其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诚信承诺书留原件,其它资料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如上述及资料提供不全,二代身份证不是本人亲自携带,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招标人概不受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投标时更换。
5.3招标地点:衡阳市蒸湘区水利农机局。
蒸湘区水利农机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