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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岳麓区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8/3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8/3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湖南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2015年岳麓区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年岳麓区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已经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投字[2015]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项目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招标编号:DHHNZB1553-3

工程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观沙岭街道岳北社区、天顶街道川塘村八家湾小区,改造内容包括小区道路及人行道提质改造、下水疏浚与修复、小区停车位改造、绿化提质改造、部分建筑立面整治、管网线规范、环卫设施完善等。该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400万元。建设资金为区财政。

招标范围:包括2015年岳麓区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招标编号ZB15532-3-1,范围包括岳北社区的整治、规范门面招牌,对下排水进行疏浚及改造,对道路、人行道进行提质,对建筑立面进行规范整理,对绿化进行补栽补种,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社区环境,总造价约950万元;

二标段:招标编号ZB1553-3-2,范围包括八家湾小区的规范小区门店招牌,对道路、人行道进行提质改造,对下水进行疏浚及局部堵点改造,对绿化进行补栽补种,对站厕进行整改,完善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总造价约850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施工工期:每标段90天(日历天);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每标段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5人,即至少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职称;

6、施工项目部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其他关健岗位人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应同时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持有2010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2年11月1日起作废);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8、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9、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如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19万元整;二标段:17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2015年岳麓区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施工XX标段”,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7月28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9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www.yuelu.gov.cn

八、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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