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常州220kV丫河变配套110kV线路工程 |
常州市武进区 |
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
(1)建设110kV东滆Ⅱ线(现名嘉卢线)π入丫河变线路(北开环),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2.9km。其中,新建双回线路(双回单架)与110kV东滆Ⅱ线嘉泽变支线改接至丫河线路同塔四回架空段长约1×0.98km;其余双回线路(双回单架)段长约1×1.92km。 (2)建设110kV东滆Ⅱ线(现名嘉卢线)嘉泽变支线改接至丫河变线路,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1.9km。其中,新建双回线路(双回单架)与110kV东滆Ⅱ线北开环入丫河线路同塔四回架空段长约1×0.98km,其余双回架空线路(双回单架)段长约1×0.92km。 |
(一)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建设,确保项目运行期间周边的工频电、磁场满足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二)110kV架空输电线路应达到《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规定的有关净空高度、防护距离的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防止发生噪声、扬尘等扰民现象,降低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85682749
通讯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