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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电子招标)南昌路与元光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9/30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9/30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江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南昌路与元光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路与元光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施工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13]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昌路与元光路交叉口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南昌路与元光路交叉口;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属道路拓宽改造工程,道路改造长度120m,道路拓宽宽度12.0m(含4.0m人行道),车行道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经财政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为1007909元。
2.3.1.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昌路与元光路交叉口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造价咨询单位: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漳州市平原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无;
2.6.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含)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应按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4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作见网上投标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1: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0月14日17:00前汇达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6.1.2 投标保证金金额:18000元;
6.1.3提交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漳州商业城支行
账 号:161060100100222245
6.2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15日8:3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zjs.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http://www.zzgcjyzx.com/zzztb/)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9.1. 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9.2. 中标人须按“闽价[2003]房505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浦路12号瑞丰苑709室(新浦路与元光南路交叉处);
电话:13515946134 传真:0596-2877305;
联系人:小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东侧威镇阁商业城C幢2单元206号
邮箱:zzcjzb@126.com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7020
联系人:小严。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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