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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火车南站亮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10/26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10/26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湖南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火车南站亮化建设项目已由雨花改投【2015】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火车南站亮化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火车南站主楼、西广场、黎托汽车客运枢纽、花侯路沿线、黎郡新宇1#、黎郡新宇商业楼、长托社区1#、2#、3#、4#楼。
2.3 工程概况:为打造长沙市重要形象窗口,对长沙市火车南站主楼、西广场、黎托汽车客运枢纽、花侯路沿线、黎郡新宇1#、黎郡新宇商业楼、长托社区1#、2#、3#、4#实行亮化照明。
2.4 工程造价:共约950万元。
2.5 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2.6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9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9.1、一标:黎郡新宇1#、黎郡新宇商业楼、长托社区1#、2#、3#、4#亮化,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造价约489万
2.9.2、二标:长沙火车南站主楼、西广场、黎托汽车客运枢纽、花侯路沿线亮化建设,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造价约467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供查询),或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 7月至2015年9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各投标人只可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5.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5年10月2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5 年10月 27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可在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 11月13日9时00分。
7.2投标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雨花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hua.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要求入库,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项目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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