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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过船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堆场和仓库建设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11/11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11/11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江苏
  • 项目进程:竣工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码头堆场和仓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泰州市过船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沿江路东侧、丰产河北侧

建设内容:该公司2013年底总投资25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万元,新建码头堆场和仓库,项目用地面积109.22,总建筑面积14171平方米,场地铺砌总面积55625平方米货物。货物吞吐量:木薯50万吨/年、玉米30万吨/年、钢板20万吨/年。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5月经泰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5年3月泰兴市环境监测站完成了该项目验收监测,并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

环评编制单位:泰兴市寰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泰兴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运行期间基本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1、废水:机修车间冲洗废水经场内过滤处理装置处理后,与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送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2、废气:通过采取对厂区内外运输道路洒落散货的及时清扫、道路洒水冲洗和保洁、堆场物料防雨布遮盖等措施,减少物料装卸、输送、堆放过程中粉尘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3、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设置禁止鸣号、限速警示牌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4、固废:污水处理站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废油(HW08)属于危险固废,委托福昌公司焚烧处置,并按照规范要求建有危废堆放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验收监测、监察结果

1、废水。经监测,该公司废水理设施出水中的PH、COD、SS、氨氮、总磷、石油、动植物油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和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经监测,该公司各厂界监控点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经监测,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北侧、西侧厂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达标,东侧、南侧厂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超标,但该公司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周围无居民,不扰民。

4、固废:污水处理站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废油(HW08)属于危险固废,委托福昌公司焚烧处置,并按照规范要求建有危废堆放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拟作出的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监察报告和现场验收小组意见,我局拟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泰州市过船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堆场和仓库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监察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泰兴市环境信息网(http://www.txepb.gov.cn/2014/)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0月26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23—87710151

  三、电子信箱:E-mail: 2623092924@qq.com

  四、通讯地址:泰兴市星火路行政服务环保窗口

五、联系人:袁卫忠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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