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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园博园安置区南区)工程施工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11/12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11/12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广西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园博园安置区南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园博园安置区南区)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4】4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申请银行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江南大道与同济大道交汇处

建设规模: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园博园安置区南区)工程总用地73045.73平方米(约合109.569),建设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337471.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89963.1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47507.9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主要建设18栋住宅楼:(其中1、2、3、8、9楼地上26层地下1层;15楼地上3层地下1层;7楼地上30层地下1层;4、5、6楼地上32层地下1层;10、11、12、13、14、36、37、38楼地上33层地下1层)及配套设施、公建用房、供配电、供排水等,具体详见本期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6.5亿元

要求工期: 1002 日历天,定额工期 1252日历天【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贵港市六八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园博园安置区南区)工程施工及地下室(地下室以后浇带为分界) 、本小区地面停车场、供配电(除高压部分的10KV进线、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及其他配套线路,一户一表进线电源及电表箱安装,即住户电表前的线路不在施工范围内)、供排水等施工图纸设计的内容,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备注: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等级已是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原则上按近三年】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在10000万(含10000万)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建筑工程。(必须附竣工验收证明)(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4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4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备注:招标文件售价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03〕7号文件关于招标文件发售的有关规定,不超过250元/本】

5.3 图纸押金3000元。【备注: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扣除建安劳保费)的15%。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合同内全部付款(含预付款)累计达到合同价款的80%时不再支付合同内的工程进度款;合同外累计支付至60%,合同外付款按照贵港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市本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贵政办〔2014〕3号文)执行,如有新的文件按新的文件执行。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返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xzbtb.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采购网(www.ggzfcg.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4楼

联系电话:0771-5678542,0771-5559142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公司地址: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8楼

邮 编:537100 邮 编:530021

联系人:李工 联 系 人:邓工

电话:0775-4529650 电 话:0771-6100969

传 真:0771-5672768

 

2015年 11月 12 日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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