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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115井钻井工程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11/16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11/16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
  • 项目进程:施工在建

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川西采气厂委托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进行彭州115井钻井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彭州115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彭州115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彭州115井钻井工程

建设: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川西采气厂

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

项目概况:为满足当前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天然气日益增长的需求,中国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决定加快川西海相天然气资源进行勘探、开发,在都江堰市石镇书院村部署了彭州115井滚动勘探井钻井工程,通过完井测试评价气藏情况。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文件《关于下达彭州115井钻井任务的通知》(西南油气[2015]169号),本项目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下达川西采气厂作为建设单位具体实施。本项目为天然气钻井工程,不涉及采气工程和场站外的天然气管道工程。钻井过程主要为钻前工程(井场平整、道路建设、集污罐池建设等)、设备搬运及安装、钻井(固井、录井)、油气测试、完井搬迁及污染物治理等。

二、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川西采气厂委托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公示如下:

1、有利影响方面

本项目为清洁能源的钻探工程,勘探开发雷口坡组天然气储藏情况,加快川西海相天然气资源进行勘探、开发,改善区域能源,对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显而易见的。

2、不利影响方面

(1)对大气环境影响

钻井期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少,且排放时间短,对井场所在地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2)对地表水环境影响

钻井期间,钻井废水送至袁家污水处理站,加砂压裂废水送至齐福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少,对区域地水影响甚微。

(3)对声环境影响

钻井期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短暂影响,随着工程的完工,噪声影响消失。通过对井场周围居民的影响预测可知,在采取合理措施(加强与受噪声影响农户的协调和沟通工作)后,钻井噪声对井场周围的居民影响能达到可接受程度。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严格做好固体废物的暂存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使固体废物均得以妥善处置,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5)对地下水的影响

钻井期间发生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若钻井过程中出现废水外溢等事件,将造成井场或井筒周围小范围内的地下水色度、浑浊度等超标,该范围以外的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维持现状,对散居农户水井的影响较小。

(6)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进场道路建设占用农田,对植被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但因占地较小,影响程度有限。此外,如果处置不当还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性占地在后期建设中进行植被修复,有效削弱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该项目建设单位——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川西采气厂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环境影响评价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多提宝贵意见。详细联系方式及期限见后文。

四、征求征求主要事项包括:

(1)对本项目的总体态度如何;

(2)项目实施是否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当地环境质量;

(3)项目实施可能对您造成何种影响;

(4)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何评价?是否同意报告书中评价结论;

(5)其它

公众反馈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五、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发送E-mail等方式表达您的意见。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川西采气厂

联系方式:联系人:练小勇电话:0838-2405600

电子邮件:402697357@qq.com

地址:德阳市泰山北路三段399号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21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 军 电话:028-84201391

电子邮件:344762124@qq.com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华冠路35号川核地质大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26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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