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江苏星鑫分离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城东工业园区横三路8号,投资600万元,建设的固液分离设备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测和监察工作,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泰兴市环境修信息(http://www.txepb.gov.cn/2014/)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5年11月20日—— 2015年11月26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23——87766865
三、电子信箱:E-mail: 2623092924@qq.com
四、通讯地址:泰兴市星火路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五、联系人:许均圣
江苏星鑫分离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固液分离设备项目拟作出验收决定的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江苏星鑫分离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城东工业园区横三路8号
建设内容:该公司在城东工业园区横三路8号,投资6000万元,模压机、塑焊机、等离子切割机、行车、挤出机、电焊机等。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1年12月建成投入运行,2011年5月经泰兴市环保审批手续。
环评编制单位:泰兴市寰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泰兴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本项目对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本项目对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加强管理,控制无组织粉尘产生;项目建设基本符合环保审批要求。
三、验收监测、监察结果
根据泰兴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环监综字[2015]148号)表明: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无组织粉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防治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厂界各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环境管理检查结果:项目按照环保审批要求,基本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
四、拟作出的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监察报告和现场验收小组意见,我局拟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