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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土方吹填三期工程施工项目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11/20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11/20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山东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土方吹填三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

招标人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起步区土方吹填三期工程

项目编号:KFQ2015-25#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龙海路以西、钱塘江路以北,吹填土方量约400万立方米(具体以答疑时下发的工程量为准),采用管道吹填工艺将泥沙输送至指定填土区域,并对吹填区域进行地基固结(或加固)处理,使吹填区域标高达到4米(黄海高程),承载力达到 6吨(含)以上。计划投资约10956万元。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回填区域排水及清淤、土方吹填及吹填区域地基固结(或加固)处理等全部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具有合法、可行、足额的土场来源及取土能力。

备注:土场来源及取土能力指以下三种方式:

1、投标单位自有海域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的,需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海洋渔业或国土资源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实施方案(含方案设计图纸),实施方案中须体现满足回填需要的取土量。

2、投标单位与海域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权属单位签署取土协议的,海域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权属单位需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海洋渔业或国土资源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实施方案(含方案设计图纸),实施方案中须体现满足回填需要的取土量。

3、投标单位因承揽清淤、疏浚等建设工程而取得土场来源的,需具有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海洋渔业或国土资源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实施方案(含方案设计图纸),实施方案中须体现满足回填需要的取土量。

投标企业可同时采用上述三种方式,也可选择其中一种或两种,但合计取土量必须达到本招标项目的要求。

三、投标人员资格要求

1. 项目经理(建造师):1人,具有市政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建造师专业与报名时企业资质相对应)。

2. 项目总工:1人,具有市政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总工专业与报名时企业资质相对应)。

3. 安全生产负责人:2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 测量负责人:1人,有测量专业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及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施工投标人与本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4、凡由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止进入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10日(国家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 至17时)在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取土能力证明材料]。

备注:

1、取土能力证明材料指:采用种方式的,提供海域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证书或批文)原件及实施方案原件(含方案设计图纸);采用种方式的,提供海域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证书或批文)原件或加盖海域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权属人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取土协议原件及实施方案原件(含方案设计图纸);采用第三种方式的,提供施工合同及实施方案原件(含方案设计图纸)。

2、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料查验并到取土场地查看,如所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视为投标报名未通过。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4年6月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现场报名,审查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国山东采购网、东营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5511815263866501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办公室、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项目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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