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8条有关规定,福建正仁环保有限公司对大田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发电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的有关信息向公众进行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大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期工程位于大田县华兴乡京口村下畲坂,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采用“滚筒筛分选+分选出的可燃垃圾烘干脱水、热解气化(热解气作为制砖燃料)+分选出的不燃垃圾与气化残渣制砖”处理工艺,于2011年建成,是我国早一批成功运营的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项目之一。由于大田县生活垃圾以混合垃圾为主、可降解有机物组分和含水率高的特点,现处理工艺存在单级分选效率低、资源化利用不高,单级烘干脱水效率低、入炉物料热值不高等问题;此外预处理设备敞开式设计,恶臭污染控制不充分。
随着国内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尤其是综合处理技术的发展与进步,福建正仁环保有限公司近几年一直致力于国内外的应用研究、大田现有处理工艺路线提升与延伸的技术研发和专利申请,研发出了更为适用于大田现状生活垃圾组分条件的以热解气化发电为核心的综合处理技术,即采用“多级机械分选+分选出的可燃物料多级脱水、制备垃圾衍生燃料(RDF)、热解气化发电+分选出的可降解物料堆肥制备有机营养土+分选出的可回收废品加工外售利用+分选出的无机垃圾和气化残渣制备环保节能建材”组成的综合处理工艺。
为了更好的对大田县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保证生活垃圾高效资源化、减量化与无害化处理,更有利于控制垃圾处理过程中污染物产生与排放,将二次污染风险降至,福建正仁环保有限公司拟在现大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期工程用地内新建大田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发电综合利用工程,以替代现大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期工程。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福建正仁环保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委托华侨大学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正仁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507585713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华侨大学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所
地址:泉州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大楼11层(邮编362021)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692893 22692871(传真)
电子邮箱:hjpjl@163.com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要求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当地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选址的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15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正仁环保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