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和庆镇美万新村文明生态村升级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儋州市和庆镇美万新村文明生态村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儋发改可研[2015]9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为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市文明生态村建设经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市和庆镇美万新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道路2308㎡、围墙500m、清理排水沟1030m、房屋立面、景观灯,配套建设砖砌座椅、成品座椅、混凝土树池、宣传墙、景墙、木栅栏、篮球场、绿化工程等;
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建安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03日至2015年12月0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儋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军屯园地路29号检测3楼)(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4日15时00分,地点为儋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军屯园地路29号检测4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儋州市政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儋州市 |
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单元12楼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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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70203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 |
金工 |
电话: |
0898-23325866 |
电话: |
0898-68568122-800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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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898-68563586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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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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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