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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财政局临时物资管理用房新建工程
来源:http://china.fengj.com/ 网优设备网发布时间:2015/12/10文字选择:
  • 项目时间:2015/12/10
  • 投资金额:
  • 所在地区:湖北
  • 项目进程:拟定筹划

  一、宜昌市财政局临时物资管理用房新建工程施工已由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5】427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国投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333.27平方米,其中临时物资用房建筑面积3148.63平方,地上2层,框架结构;临时仓库建筑面积174.64平方米,地上1层,框架结构;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招标范围: 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等)、室外附属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地点:西陵区黄河路   4、建设资金来源:投资   5、工期:100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过渡期内,未完成换证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提供注册证原件)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证原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提供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证书原件)   8、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信用评价分值以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查询投标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并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 年12月9日至 2015年12月19日上午09时3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捌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7日上午09:30时。请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12月9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十、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宜昌国投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玉监   联系电话:0717-633389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谭磊   联系电话:0717-644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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