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水毁工程已经由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儋发改招核【2015】575号、儋发改概算【2015】550号批准,项目为儋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儋州市新州镇、中和镇、木棠镇、白马井镇、王五镇、东城镇。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75条灌溉渠道加固维修,总长13816m;对33条排沟加固维修,总长4239m;对3条田间道路加固维修,总长600m;对285宗配套建筑物重建。
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渠排沟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注:本项目分
标段(李坊洋)
标段(坊洋、古花洋、大塘坡)
第三标段(黄江洋、王五洋、刘屋洋、平地洋)
共3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标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工期:一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投标人201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00万或以上类似水利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须提供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档案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龙华区文华路中城广场3号楼18B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1月06日9时30分,地点为儋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儋州市人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儋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儋州市委办公大楼17楼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文华路中城广场3号楼18B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唐华强联系人:谢工
电 话:18689933799 电 话:0898—68501937
传 真: 传 真:0898—68501937
一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