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仓储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项目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泰州联成仓储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泰兴市环科所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泰兴市环境监测站
建设项目概况:泰州联成仓储有限公司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木路5号,主要从事化学品的仓储,其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1月获得泰州市环保局批复(泰环计[2008]号)。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期间对部分罐体结构和物料储存量、仓库规模等进行调整,其向泰兴市环保局提交的《泰州联成仓储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变更说明报告》于2014年2月获得批复(泰环字[2014]5号)。目前,一期工程一阶段已经建成26个储罐,具体情况如下:罐区A建设11座设计1500m3储罐,编号分别为TA01、TA02、TA04、TA05、TA06、TA07、TA08、TA09、TA10、TA11、TA12;罐区B建设7座设计3500m3储罐,编号分别为TB01、TB02、TB03、TB07、TB08、TB09、TB10;罐区C建设6座设计5000m3储罐,编号分别为TC01、TC02、TC03、TC07、TC08、TC09;罐区D建设2座设计4000m3球罐,编号分别为TD01、TD02。项目总投资8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8.5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罐区、装卸站废水、初期雨水等经隔油后输送至泰州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现有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接管标准后送泰兴市滨江污水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固定顶罐采取氮封,采用浸没式装罐、自动装车系统,部分物料采取专管专用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
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机泵等。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屏蔽和减振等措施加以控制。
项目产生的含油废物和清罐废渣委托泰兴市福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意见。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为保证验收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87710151
通讯地址:泰兴市星火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