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生态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射阳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决定,拟实施射阳港经济区S329路南侧栽植法青工程。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射阳港经济区S329路南侧栽植法青工程
2.2项目地点:S329(东风桥-港口)路南侧。
2.3项目内容:在S329(东风桥-港口)南侧栽植法青两排,单排每米栽3棵,法青修剪后高不低于2.5米,七分枝,养护两年。
2.4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2.5招标控制价(投标限价):118.26万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质量标准:合格。
2.8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3月。
2.9计划工期:15天
2.10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3、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四)拟定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少于3人,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五)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4、工程款支付办法
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完成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绿化养护和死亡苗木补栽,付至中标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提交相关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审计结论前,多累计支付不超过中标价的80%工程款。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并完成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绿化养护和死亡苗木补栽,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2.2万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评标定标方法
7.1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2招标文件设定投标限价,高于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7.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5、0.96、0.97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
7.4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报价和一个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7.5确定通过评审并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7.6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评标后的排序。
8、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1月26日-2016年2月1日。
9、投标报名
9.1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6日-2016年2月1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9.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射阳县行政服务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9.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及其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9.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9.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10、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射阳港人民东路2号
联系人:陈立刚 潘红
联系电话:0515-877565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解放东路32号
联 系 人:黄 俊
联系电话:15396733999